📄 公告原文
为实现办学规模与办学水平“双提升”,为服务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技术与人才“双支撑”,结合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诚聘二级学院院长共2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东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建校以来,学校依托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办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为发展目标,凝练了“政校行企协同,学产服用一体”的办学模式。先后被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和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拥有松山湖、大岭山、道滘3个校区,校本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各类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2700余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若后期发现相应情况,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1.受过刑罚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和职称
(满足其一即可)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报考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相符,在岗位没有其他有关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各学历层次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具体由我校解释。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确定。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岗位表》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3)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开始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认证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开始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年龄
年龄为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长期招聘,招满即止。
首轮集中报名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27日。若首轮报名结束后岗位仍未招录足额人员,将持续开放报名通道。学校结合实际报名情况统筹组织考核事宜,考试相关安排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考生。
2.报名方式:登录报考网站https://www.sydwzk.cn/gddgzyjsxyzpyz2026,按报考系统指引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如实填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各层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从大学第一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
(3)大学各层次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国内高校毕业人员提供学信网和学位网查验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生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最高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评审表;
(5)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有则提供);
(6)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凭证等材料;
(7)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如: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盖章,国境外学历学位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1)在报名截止日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学校对报名材料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审查,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并通过初审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和直接业务考核环节。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
(2)考试相关安排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届时登陆学院门户网站查看相关考试信息,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复审和考试资格。
2.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2)考生复审时需携带的资料为上传报考系统材料的原件。
(三)考试
1.考试安排
相关考试安排届时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需登录学院门户网站查看相关考试安排。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会议评审形式进行。会议评审分为个人陈述及答辩两个阶段。
(1)个人陈述。应聘人员以PPT等方式展示个人成果、履职优势以及未来履职的思路、设想,时长不超过2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创新与改革意识、战略规划与决策能力、教学与科研领导力。
(2)答辩。应聘人员以问答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长不超过3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资源整合与协调能力、团队建设与领导力等。
3.考试成绩
会议评审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个人陈述40分,答辩60分。会议评审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以上合格,未达合格者不予录用。若会议评审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会议评审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4.成绩公布
会议评审成绩当场公布,并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其他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登陆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查阅公告及考试相关通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等,视为报名无效,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和正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与考试全过程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应聘人员报考期间需自行关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注意查看个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所接收的相关考试信息通知,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留意考试相关通知信息而错过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岗位要求具备职称的,应聘人员须在考试报名前通过职称的考试、认定或评审,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应聘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为广东省外取得的或由单位自主评审取得的,须经过我校职称聘任委员会认定后决定是否聘用,岗位聘用等级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应予回避。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追究责任。
7.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8.本方案由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9-23306093/23306233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769-23306139/23306910
附件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