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服务,进一步充实村(社区)工作力量,根据有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农村大学生工作者、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农村大学生工作者5名;
岗位二:城市社区工作者24名;
岗位三:新兴领域专职党务工作者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鹰潭市月湖区户籍(不含高新区、信江新区);
2.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有效毕业证以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社区)工作,热心群众工作,品行良好,廉洁奉公;
5.具有一定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6.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
7.岗位三报考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故意传播散布谣言,公开发表反国家、反社会言论,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危害意识形态安全的;
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4.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3年有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被责令辞职或免职的;
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9.存在村(社区)“两委”干部换届选举规定的“不能当选”“不宜当选”情形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
11.有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
三、岗位职责
农村大学生工作者、城市社区工作者在村(社区)重点协助村(社区)“两委”做好各类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及村(社区)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新兴领域党务工作者在新兴领域党组织中做好党务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有关待遇
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现有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执行,统一由区财政承担。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2026年5月25日。通过月湖发布、月湖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9:00-2026年6月5日17:00;2026年6月8日9:00-2026年6月11日17:00前到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本次只能选报1个岗位,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准确理解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未按要求准确填写联系电话、电话不通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网址。http://ksuser.jszhr.com/
4.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月湖区公开招聘农村大学生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月湖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月湖区公开招聘新兴领域专职党务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其中报名登记表、加分项目,需在报名系统中“其他附件”上传佐证材料。
5.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社区党建工作基本知识和居委会工作基本知识以及其他基本常识(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国内时事政治等),试卷卷面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十分钟后不得入场。
6.加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2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3分。多项加分情形不累计,取最高值。
7.资料审核。通过笔试的考生由第三方公司负责资料审核,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8.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综合分析能力和素质等,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总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9.公示。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项)进行排名。并对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10.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体检费用自理。
11.资格审查。通过体检的考生分配至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负责资格审查,同时征求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等部门的意见和个人征信报告,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12.聘用。原则上按居住地就近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与所在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镇(街道)党(工)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聘”的方式签订,聘用期满经镇(街道)党(工)委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如不能正常上岗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镇(街道)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13.递补。由于资格审查发现存在不适合任职情形、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体检不合格(含放弃体检)、录用后因主动辞职、解聘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本招聘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专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9007002041
19007002042
监督电话:
0701-6212937(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
附件: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