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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10 09:00 ~ 2026/06/05 16:00

📄 公告原文

一、单位简介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山东大学堂内设师范馆。1950年10月,在原华东大学教育学院和山东省行政干校的基础上组建山东师范学院,系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省成立最早的本科高校。1981年3月,学校被确定为省属重点高等学校;同年8月,更名为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11月,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2014年3月,学校被批准为山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11月,学校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2020年学校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学校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率先实现了山东省属高校A类学科的突破。2023年,学校3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潜力学科建设名单。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以后出生);

5.2026届毕业生需在2026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8.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考察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2)。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师范大学网站和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9:00-6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6月1日11:00-6月5日20: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根据山东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报名须知要求,登录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并逐件、准确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3.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6月1日11:00-6月5日20: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网上报名初审情况。本次招聘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及具体注意事项等相关通知,通过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4.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1.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岗位考试分为笔试、职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按照笔试、职业能力测试、面试的顺序依次进行。笔试、职业能力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相关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笔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职业能力测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0的比例依次确定职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职业能力测试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专业特长和职业心理素养,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职业能力测试结束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比4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比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表现成绩,及时进行公布,并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全部考试完成后,按综合表现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综合表现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2.教辅岗位

教辅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顺序依次进行。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相关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岗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2;

学校联系电话:0531-86180036

监督电话:0531-86182263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辅导员岗位)

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教辅岗位)

3.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师范大学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辅导员岗位)

附件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教辅岗位)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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