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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人民法院2026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10 08:00 ~ 2026/06/05 18:00

📄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博白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书记员2名(其中沙河法庭1名、龙潭法庭1名);辅警7名(其中院机关4名、英桥法庭1名、龙潭法庭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沙河法庭书记员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至200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能熟练操作电脑,具备基本逻辑思辨能力;

4.工作地点在博白县沙河镇沙河法庭,能克服艰苦条件。

同等条件下,法学专业、有法律工作从业经历的优先聘用。

(三)龙潭法庭书记员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至200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能熟练操作电脑,具备基本逻辑思辨能力;

4.工作地点在博白县龙潭镇龙潭法庭,能克服艰苦条件。

同等条件下,法学专业、有法律工作从业经历的优先聘用。

(四)院机关辅警招聘条件

1.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5月31日至200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身体素质好,身高原则上要求168cm以上。

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五)英桥法庭辅警招聘条件

1.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5月31日至200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身体素质好,身高原则上要求168cm以上;

4.工作地点在博白县英桥镇英桥法庭,能克服艰苦条件。

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六)龙潭法庭辅警招聘条件

1.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5月31日至200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身体素质好,身高原则上要求168cm以上;

4.工作地点在博白县龙潭镇龙潭法庭,能克服艰苦条件。

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过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重大疾病或精神病史的;

6.具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博白县人民法院一号楼5楼政治部会议室(博白县博白镇绿珠大道西139号),联系电话:0775-8220278。

4、报名所需材料:①《博白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下载附件填写或在报名处领取填写)、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军人的另加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博白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及个人材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满分200分。具体进行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测试:

书记员进行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电脑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以准确率计算实际分数。

辅警进行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测项目及标准执行。

2、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实际人数需求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仪表仪态等。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排名,按照规定程序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月工资待遇:月工资2800元(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社保费用)。

六、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775-8228765。

附:博白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博白县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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