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根据人社部门就业促进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用人单位安排;
3.经山西省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均可申请。
三、岗位待遇
1.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报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2.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待遇,月薪为芮城县最低工资标准2050元/月,同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四、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山西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五、公益性岗位申报流程
1.办理《就业创业证》
有意向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类别进行失业登记。
办理地点:人社局一楼大厅
2.申请就业困难认定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并登记失业人员,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提出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通过后领取《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就业困难人员范围附后。
办理地点:人社局411办公室
3.申请公益性岗位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由本人携带所需申报材料,到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公益性岗位申请相关手续。
办理地点:人社局407办公室
六、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5日—6月30日(工作日内)。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审核相关材料。
3.所需材料:
(1)《芮城县公益性岗位申请表》(2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5)近期一寸红底照片2张
4.咨询电话:0359-3023566
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