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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信江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08 ~ 2026/06/12 17:00

🎫

准考证打印

2026/06/16 ~ 2026/06/18

📄 公告原文

为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优化基层治理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1.具有信江新区户籍(2025年12月31日前迁入);2.本人、配偶、父母任意一方已在信江新区购房的居民;3.在信江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街道、村(社区)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报考时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二)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退役军人、有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或村(社区)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社区工作,能适应基层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不予聘用:

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11.近3年被责令辞职或免职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

三、加分项目

满足以下加分项的,按相应分值累加于笔试成绩。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加分情形不累计,取最高值。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盖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2分、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3分,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聘程序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6年6月1日)

通过信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及信江新风、新欣夏埠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2日17点截止,报名时间仅限工作时间)

现场报名地点设在信江新区管委会421办公室。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照4张、不动产权证书或者购房合同、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退役军人、有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或村(社区)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信江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专班负责资格审查。曾在信江新区报考村(社区)工作者,录取后放弃或聘用后半年内辞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其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需现场签署诚信承诺书,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笔试和面试

总分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计100分。笔试内容包含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社区党建工作基本知识、居委会工作基本知识、社区治理基本知识,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国内时事政治,省情、鹰潭市情等。

(2)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3)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18日。

(5)领取准考证地点:信江新区管委会421办公室(信江新区党群工作部)。

2.面试(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对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征求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属中共党员的,需出具所在党组织意见。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六)体检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由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组织招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七)办理聘用、补录手续根据体检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确定聘用人员,并统一调度分配,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半年内若有岗位空缺,可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聘用人员工资由信江新区财政拨付。

五、有关待遇社区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信江新区村(社区)一般干部同等待遇执行。对表现优秀的社区工作者,纳入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培养。

六、日常管理社区工作者由街道负责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聘用合同由其与街道签订,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年度考评合格的方可继续聘用,考评基本合格、不合格或聘用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聘用合同自行终止,有关待遇取消。签订聘用合同后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2年。

七、其他事项报名登记联系电话:信江新区党群工作部0701-6314190,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凡未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信江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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