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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关于2026年行政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03 ~ 2026/06/15

📄 公告原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发行政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行政助理、教学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要求的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6年7月31日。

二、招聘计划

2026年学校计划招聘行政助理岗位工作人员7名、教学助理岗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需求详见《内蒙古科技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行政助理、教学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已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6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5.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抗压能力;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相关行政实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7.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研究生及在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岗位职责

行政助理岗位主要协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处理日常行政事务;教学助理是主要协助教师开展教学辅助等工作。二者均为事业编制外劳动合同聘用人员。

五、薪酬待遇与聘用期限

行政助理、教学助理岗位属临时性岗位,岗位薪酬本次执行2600元/月,并正常缴纳五险。聘期原则上为1年,一般不超过2年,聘期结束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聘用人员可提前一个月与用人单位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6月3日至6月15日。应聘人员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2026年行政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将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应聘单位联系人邮箱,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证件必须一致。请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及时关注邮箱中的反馈邮件。

1.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同时上传以下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1份;

(2)所有学历教育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1份;未毕业的需提供在读证明及预计毕业时间。

所有学历教育阶段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

(3)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4)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扫描件。

(二)面试:各用人单位成立由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不少于7人的公开招聘工作组。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面试程序须按照自治区现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执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即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按照每个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选拔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科技大学人事处官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三)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2.履职回避。内蒙古科技大学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2-5951595

(二)政策咨询电话:0472-5952230

本公告由内蒙古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科技大学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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