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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04 ~ 2026/06/12

📄 公告原文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审判辅助人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审判、执行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庭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计划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招录司法雇员7名、审判辅助人员15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精神类疾病,无慢性疾病史;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性别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户籍年龄
司法雇员7不限法学类专业,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浙江省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6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5年6月1日后出生)
审判辅助人员15不限不限

4.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认定依据。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专业知识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父母、配偶、子女在杭州中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8.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杭州市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4日至6月12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务必真实、完整地填写《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外聘用人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签字扫描成PDF文件,邮件主题注明“招聘岗位+姓名”发送至hzzyrsc2023@163.com;初审情况将通过邮件反馈。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综合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面试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75%+技能测试成绩25%计算。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

1.笔试

(1)笔试拟由第三方出题并组织笔试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素养、综合知识和法律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笔试后组织资格复审,参加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双证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间自出生之日起)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技能测试和面试

有关面试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先技能测试,再组织面试。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客观条件不符合产生的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计算机听打录入速度和准确率等。考生需自带笔记本电脑,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不同输入法,但不得使用语音识别功能、语音输入法。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综合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面试总成绩将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体检结束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编外聘用人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杭州市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从本次招录司法雇员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在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范围内,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签订合同。

被录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司法雇员离职后应严格遵守从业限制、保密纪律等规定,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但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倍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酌情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最终解释权在于本单位。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查阅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根据工作需要,除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外,被录用人员应保证能在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体检、考察、公示和入职。

(五)如有疑问,可咨询0571-89585402,89584660。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8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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