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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2026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08 09:00 ~ 2026/06/12 17:00

📄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法学院拟招聘2名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

面向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用高校毕业生(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6年7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用的范围。

本次招录的科研助理岗位职责为:从事各类法学科研项目辅助研究、法学调研与实证数据整理、学术文献梳理与资料管理、法治实践案例汇编、法学学术助理、科研经费管理与财务助理、法治智库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等以及相应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用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或存在言行不一、参加宗教迷信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等问题的,或有相关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校期间受过学校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

(7)已被普通高校或科研单位作为硕士研究生录取的;

(8)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9:00-6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准备好以下材料扫描件:

(1)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于一页A4纸之内。扫描件电文档名称为:姓名+身份证扫描件.pdf(例如:张三+身份证扫描件.pdf)。

(2)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电文档名称为:姓名+验证报告.pdf。

(3)报名考人员需填写法学院科研助理人员资料收集表,详见附件1。并于6月12日17:00之前将上述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15700206127@163.com邮箱中,邮件主题为:法学院科研助理报名+姓名。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姓名和身份证号将作为报考者参加面试时核对身份的依据,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或姓名和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参加面试,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由学院对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前将进行线下资格审查。

(四)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主页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含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及政审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者,通过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等条件下2026届普通高校重点群体毕业生优先招用。

2.体检时间及标准。须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西南科技大学校医院完成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3.政审。体检合格的应聘者,须按学校要求提供政审材料。若政审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按本公告体检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体检及政审合格者,在学院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不符合招用条件,或个人放弃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及政审。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协议。拟录用人员须在指定时间按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四、服务期限及退出机制

(一)服务期限

签订服务协议,期限为6个月。

(二)退出机制

1.服务期满后协议自动终止。

2.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协议。

五、薪酬待遇

(一)薪酬标准

执行包干工资,按月发放,每月3500元。本次招聘岗位属于临时性辅助岗位,按劳务关系管理,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其他待遇

学校为录用人员购买商业保险(雇主责任险)。

六、其他

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学校原管理部门,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七、咨询电话

0816-608962615700206127韦老师。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2026年6月5日

附件1法学院科研助理人员资料收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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