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广元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粮油质量检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一)招聘岗位:粮油质量检验人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食品、粮油检验中级以上技能资格或粮油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3年以上粮油质量监(检)测工作经验;
4.年龄40周岁以内(即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限制性条件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按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s://gzw.cngy.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9日9:00至2026年6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651196751@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粮油质量检验员”。
3.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附件:报名信息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技能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参保信息或原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扫描件;
(3)“附件:报名信息表”处照片为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三)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提交材料信息不完整、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等要求的,资格初审为不合格。审查结果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应聘人员。未通过审查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确定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获得笔试资格。
(五)笔试
1.考试形式
由广元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组织开展,重点考查粮油质量检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基础理论及案例分析能力,题型为闭卷书面作答。
2.通知方式
以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笔试人员。
3.开考规则
报名人员达到3人方可开考。
4.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拟定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具体时间、
地点及注意事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另行通知。
地点:广元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广元市经开区回龙路1号)。
(六)实操考试
1.考试形式
由广元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围绕粮油质量检验核心技能开展现场实际操作,重点考查应聘人员动手能力、流程合规性与结果可靠性。
2.通知方式
以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实操考试人员。
3.开考规则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确定得分前5名人员进入实操,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实操。若进入实操人员不足5人,则全部进入实操环节。
4.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拟定于笔试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具体时间、
地点及注意事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地点:广元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广元市经开区回龙路1号)。
(七)面试
1.面试形式
由广元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组织开展,采取半结构化面
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政策理解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沟通表达水平及岗位匹配度。
2.通知方式
以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3.开考规则
按笔试+实操成绩从高到低次序确定得分前3名人员进入面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不足3人,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拟定于实操考试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具体
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地点:广元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广元经开区回龙路1号)。
(八)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30%、实操占30%、面试占40%。应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面试成绩×40%。
(九)体检与考察
1.按照应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1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实操、笔试、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若应聘人员笔试、实操、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并通过邮件及短信方式通知入职体检与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市内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最多递补1次);递补人员须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逾期视为放弃。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履行相应程序(最多递补1次)。
(十)公示
通过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经研究审批后,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正式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广元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因信息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对考试或录用造成影响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元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9-3223898(工作日9:00—17:00)。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