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6名会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营山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11日,注册资本10亿元,是营山县最大规模的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项目管理与建设、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粮油生产销售、学校后勤经营管理、中央厨房配送、土地整治、房地产开发、建筑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置等业务。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本公告相关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其他要求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和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历学位及专业等资格条件,应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学历学位要求”“其他条件”完全相符。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在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的认定材料,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8日止。
6.报考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否则应聘成功后公司仍视为报考条件不符,取消录用。
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称:会计岗
(二)招聘名额:6名
(三)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四)招聘对象:2026年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
1.年龄要求:1996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会计学专业、会计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技术职称要求: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投递报名两种方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5日(8:30-12:00,15:00-18: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四川省营山县滨河北路西段333号205办公室
3.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附件1)1份、《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1份、《个人无犯罪证明》(在公安一网通办APP自行下载打印)1份及完全符合所报岗位要求和条件的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电子邮箱投递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18:30截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邮箱地址:3328356700@qq.com。
3.报名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1)、《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个人无犯罪证明》(在公安一网通办APP自行下载打印)及完全符合所报岗位要求和条件的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各1份发送至报名邮箱,投递邮箱需注明文件名称(会计岗邮箱报名+姓名)。
(三)本次招聘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联系咨询电话:陈女士,电话:13696246961)。
五、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招聘工作人员就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岗位条件等方面与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均入围笔试。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告知,请各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开考比例
1.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单位研究批准可根据情况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取消岗位招聘名额情况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2.当日参加笔试或面试人数因放弃或被取消而低于规定的开考比例时,考试正常进行。
六、考试考核
(一)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考试方式。
1.笔试以专业知识测试考察报考者的会计专业水平能力与岗位适配度,笔试答题分数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笔试结果仅作为面试资格前提条件,不作为面试评分依据亦不纳入总成绩。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综合素质等,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考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考试资格处理。其他具体流程以考试当日宣布的考试纪律和考前培训内容为准。
(三)考试成绩公布。笔试或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专栏上进行公示。并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排名及招聘岗位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如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体检人员。
七、体检
(一)体检由招聘公司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用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复检及递补
1.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公司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第六条第(三)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本次招聘的拟招聘人员,并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拟聘人员,不予招聘,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按国家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签订《劳动合同》,计发劳动报酬。
附件:1.报名表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营山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