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我院结合医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实习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起2年内的2025、2026届毕业生);16周岁至24周岁未就业青年。(提供失业登记证明,即已进行失业登记,系统显示处为“未就业”状态)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以下人员不予参加就业实习见习:
1、成功创业,个人领取营业执照;
2、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等职务;
3、正在享受其它就业补贴,如公益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其它不符合条件人员。
4、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等任何社会保险参保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0日上午9:00—2026年6月12日下午17:00止。
报名方式:填写《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实习见习岗进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岗位表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规培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失业人员登记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截图、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截图等扫描件等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yfyrskrencai@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例:“医学检验科医师实习见习岗张三139********”。报名所需的各类文件要求为PDF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各类文件命名“姓名+毕业证(或执业证等)”,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命名的邮件不予下载。报名人员收到医院发送的回复邮件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如报名后24小时内或报名时间截止前未收到邮件回复者请及时致电咨询。
2026年应届毕业生只需上传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未就业青年需提供失业人员登记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截图、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截图等扫描件等材料发送邮箱。
招聘岗位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表。
四、录取原则:
1.非护理岗位,若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则直接录用;通过人数大于岗位招聘人数则需要进行面试,最终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2.护理岗位,需要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80分,则不予录用。
五、实习见习期限及待遇
实习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单位负责为实习见习人员办理不低于2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习见习期结束实习见习协议自动终止。
实习见习期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实习见习期内可正常参加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纪律与监督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就业实习见习协议,予以辞退。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实习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不得有社保缴费记录。
(五)实习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不得申领营业执照,不得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监事、高管、联络员等职务。
七、其他事项
(一)录用人员名单和面试详情请及时关注医院网站。
(二)本简章由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2-2178025、2178157
监督电话:0472-217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