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常州工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常州工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1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
(四)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中:2026年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五)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及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wjzp.feterp.com/。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6年6月11日9:00-6月15日16:00
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6月11日9:00-6月16日16:00
3.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6年6月11日-6月17日期间的9: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6年6月11日9:00-6月17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
2026年6月11日9:00-6月18日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认真填写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注明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其他信息。
2.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学校陈述申辩。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4.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考核者,费用不予退还。
5.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
6.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网站(https://wjzp.feterp.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czu.cn/)人才招聘栏。
三、考核办法
(一)考试采用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或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任何培训。
1.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不合格人员不再进入面试(或试讲)考核。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或试讲)人选,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拟聘用人数的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或试讲)人选。
2.面试(或试讲):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应高校事业发展方面的潜力。面试(或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面试(或试讲)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或试讲)合格成绩须达到面试(或试讲)总成绩的70%。
3.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二)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或试讲)的时间、地点、安排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并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zu.cn/)人才招聘栏目发布考核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三)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或试讲)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或试讲)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或试讲)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或试讲)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czu.cn/)人才招聘栏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或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或试讲)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常州工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常州工学院人事处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常州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zu.cn/)人才招聘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方式:按劳务派遣人员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或试讲)合格人员中,在面试(或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拟聘用人员应在学校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9-88510066王老师、0519-88510062吴老师
七、网络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9-86529675金先生
八、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8510052陆老师
附件:常州工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编号202601)岗位信息表.xls
常州工学院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