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业务发展及人才建设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4名。相关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至2008年6月24日期间出生)。
3.学历、专业须完全匹配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学历。国内学历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认证,专业认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享受同等报考待遇。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资质。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规培还未结束的,各类证书,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5.具备适应岗位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岗位履职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6.岗位所有具体资格条件以本次招聘附件岗位一览表为准。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处于立案审查阶段、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5.事业单位、机关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以及“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服务期计算截止2026年12月31日);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要求中,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原则
严格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全程监督的原则,规范招聘各环节流程,严格审核、严肃考风考纪,择优选拔适配岗位的优秀医疗人才。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卫健委官网(https://wjw.ankang.gov.cn/)、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http://www.akfy.com.cn)发布,招聘信息、流程、公示等以官网发布内容为准。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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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分为两个报名渠道,考生任选其一即可。PC端登录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进入“人才招聘”专栏完成报名;手机端扫描官方招聘二维码,进入“安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系统”,完成账号注册、简历完善及岗位申报。
(3)报名资料:考生须上传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包含本人有效身份证、全学段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培合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全部资质材料;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须同步上传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线上报名材料模糊、缺失、无法核验的,初审不予通过。
(4)资格复核及考试安排:考试前1周,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及笔试安排公告,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审核,复核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1:10的岗位,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考核模式;比例≤1:10的岗位,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模式,免笔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入围人员名单,均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另行公告。
3.笔试
(1)笔试内容:重点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基础业务技能及岗位适配综合素养,笔试满分100分。
(2)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4.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重点测评考生专业素养、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急应变及岗位综合适配能力。
(2)计分规则: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考官评分平均值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3)合格标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5.成绩核算及体检人员确定
(1)设有笔试环节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免笔试仅面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所有考生单项成绩、总成绩及体检入围名单,统一在医院官网公示。
6.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官网通知。
(2)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结论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仅限1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7.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全面政治考察和综合研判,重点核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个人信用记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考察环节仅递补1次,按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人员完成体检、考察,后续不再递补。
8.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综合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所有岗位不再进行任何递补。
9.聘用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要求来院报到,办理入职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统一薪酬标准执行,绩效工资严格按照《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核算发放。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成熟型医疗骨干人才,按照《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培养和引进人才奖励办法》享受安家费等专项人才补助政策。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公开、规范、透明,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群众监督。所有考生须诚信报考,对在报名、审核、考试、考察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信息、违规作弊、恶意报考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考试及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依规依法追责。
参与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人事招聘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秉公办事、杜绝徇私舞弊、违规操作,对违规违纪工作人员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条件设置、资格审核、成绩核算、流程执行,由安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解释。
2.考生须及时关注官网公告,因个人未及时查看通知、错过考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安康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915-211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