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6〕63号)。现将阳朔县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阳朔县计划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10名。具体招聘名额及学科如下:
小学教师:科学4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心理学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年龄不超过33周岁,年龄计算至2026年6月16日止。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段应不低于报考岗位学段,教师资格证学科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小学科学”(即生物(科学))岗位需获得岗位报考设置专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视为持有小学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学等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报考“小学科学”(生物(科学))岗位的考生,专业要求如下:科学教育、小学教育(科学方向)、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及技术类、地理科学类。
(五)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在职在编公职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6日—25日。
2.资格审查:由阳朔县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2026年7月2日完成。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招聘
1.招聘时间:2026年7月3日—7月20日。
2.招聘对象:必须是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3.资格复审:招聘前对报考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及其他个人求职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方案: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面向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联合制定招聘方案,并及时公布方案。招聘原则上不安排笔试环节,面试将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要增强招聘考试的针对性、科学性,提高命题工作质量,体现“干什么、考什么”,突出对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考察,必要时可以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5.体检: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进入体检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本辖区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有关要求及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室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于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7.招聘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11号)精神招聘特岗教师。整个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禁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严禁进行“简历筛选”,保障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平等参与。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县人民政府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
3.签订合同时间:2026年7月31日至8月31日,具体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并通知。
报到时间:2026年8月31日前。
4.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2026年9月20日前县教育局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6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四、相关政策
(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加强信息管理,把“全国教师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特岗教师硕士研究生考试加分资格的基础数据。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
(二)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强化主体责任,抓好落实工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按政策要求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要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岗前职后培训,按照特岗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有计划的将特岗教师纳入本县各级名师工作室进行重点培养。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号)执行。
(五)特岗教师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有关规定,自主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阳朔县招聘咨询电话0773-8886821,0773-8883126。
阳朔县教育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