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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周四0611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14 ~ 2026/06/21

👤

面试时间

2026/06/23 ~ 2026/06/24

📄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法规政策,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兵团中医医院的前身可追溯至上世纪50年代,1958年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中医科,2005年批准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医院”,2023年9月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浙江省中医院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打造成为中医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院

浙江省中医院新疆兵团石河子医院,以原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旧院区为新址进行筹建。2024年5月31日经兵团党委编办批准,在兵团中医医院基础上组建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保留兵团中医医院牌子。2025年3月6日,浙江省中医院选派专家参与筹建工作,3月24日,经兵团卫健委批复设置三级中医医院,5月7日经上级同意医院开诊试运营。

兵团中医医院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传染病重点学科1个、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实验室1个、全国名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中医妇科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培育单位,中医心血管专业、中医乳腺病学入选兵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兵团中医医院是兵团中医专科联盟主委单位、兵团中医学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同时承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推广应用基地、中医临床路径实施全国协作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省级基地等建设任务。

现有编制床位400张,前期开设肿瘤内科、肾病风湿免疫科、乳腺科、妇科、针灸推拿、中医治未病、脾胃科、肺病科、皮肤科、脑病科等中医优势学科,现开设中医外科、中医内科、中医妇科、针灸推拿科、治未病科等5个临床科室,常年开设全国名中医门诊、兵团名中医及专病门诊11个;中医药辨证施治,中医药特色突出,开展了针、灸、罐、小儿推拿、刮痧、药物贴敷等特色适宜技术100余种。

现有专业技术人员9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9人,正高8人,博士1人,硕士46人。全国名中医(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2人,兵团名中医3人,自治区天山英才1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传承指导老师3人,国家青年岐黄学者2人。

作为兵团中医药服务体系的核心,依托浙江省中医院优质资源,共建“浙江省中医院新疆兵团石河子医院”,规划床位初期400张,远期1000张,输出管理、技术、品牌实现“三个平移”,目标2027年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形成“预防-治疗-康复-研究-产业-人才培养”六位一体的现代中医医院。持续强化龙头医院的诊疗、科研、教学功能,提升区域医院的专科特色与应急能力,夯实县级医院的基层服务与适宜技术推广,形成“上下联动、防治结合、中西医协同”的中医药发展新格局,为兵地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可及的中医药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此次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3名(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2名)。详细岗位信息见《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6年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历届毕业生。

2.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学历学位条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硕士岗位人才年龄要求:

应届生毕业生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2日之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12日之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12日之后出生);

博士岗位人才年龄要求:

应届生毕业生为4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12日之后出生)

正高级职称可放宽学历要求,年龄要求为50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12日之后出生)

7.招聘岗位要求具体见《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6年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招聘人才待遇

我院为各类优秀人才提供丰厚的人才待遇,享受政务服务、子女就学、家属就业、住房保障、便捷医疗、金融服务、旅游休假、生活、交通、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

六、信息平台发布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石河子大学主页、浙江省中医院新疆兵团石河子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为此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官方发布平台。

七、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14日至6月21日。

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6月15日至6月22日。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6年6月23日至6月24日。

八、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到岗后资格复审。

(一)网上报名(2026年6月14日—6月21日)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招聘门户网站(http://114.116.236.150:8088/),按照报名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同时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信网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家庭情况、获奖情况等,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2026年6月15日—6月22日)

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确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原则上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简历投递邮箱查看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可登录邮箱查看初审结果,也可电话咨询(0993-2519835)了解。

(三)考试(2026年6月23日—6月24日)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由医院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职业规划、工作态度、工作技巧、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情景模拟等方面,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结果在院公众号进行公示。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递补

递补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后续不再递补考生。

(五)心理测试

通过考试的考生需自行前往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参加心理测试。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报考者需自行前往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由参加体检的报考者承担,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及未完善心理测试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至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察的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医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工作人员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岗位所需毕业证、学位证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报到资格审查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我院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监督

石河子大学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招聘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招聘环节,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公众号公告为准。

(四)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院纪检监督小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需遵守保密规定,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1.招聘工作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93-2519835

2.监督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993-2519025

附件:

附件1: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及八师石河子市人才政策.doc

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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