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有关县(市)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2021〕15号)、《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省市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安置方案(黄冈)〉的通知》及省、市“优师计划”师范生定向培养相关文件规定,市教育局拟组织各县(市、区),面向2026年毕业且履约地为黄冈市的湖北省“优师计划”师范生和2026年毕业的黄冈市“优师计划”师范生开展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分为两类:
(一)面向湖北省“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岗位
共招聘102名教师,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黄冈市2026年面向履约地为黄冈的湖北省“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面向黄冈市“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岗位
共招聘85名教师,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黄冈市2026年面向黄冈市“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8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黄冈市2026年面向履约地为黄冈的湖北省“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黄冈市2026年面向黄冈市“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实行“考生分学科报名,按综合成绩选岗到学校”的方式进行。省级“优师计划”和市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分别对应相应的岗位类别进行报名,市级“优师计划”毕业生只能选择个人签约县(市、区)的相应岗位报考。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黄冈市2026年面向省、市“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2份(附件4)、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进行报名,不需要填报到具体学校。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26年6月15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在黄冈师范学院。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与现场报名同步开展,报名当天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测试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4.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学历、学位取得并提供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到2026年7月31日前仍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与选岗,取消其应聘资格,按定向培养协议追究违约责任。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定。
五、测试
测试采取在校考核和专项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校考核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70%,专项面试占30%。
(一)在校考核
在校考核由培养院校(黄冈师范学院)按照在校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由综合学业成绩、教育实习成绩、创先争优成绩三部分组成,均按百分制赋分,按相应比例计入在校考核总分(在校考核成绩构成附后)。在校考核总分=综合学业成绩×50%+教育实习成绩×15%+创先争优成绩×5%(结果保留三位小数,同分依次按综合学业、教育实习、创先争优成绩排序)。
(二)专项面试
专项面试工作分类组织实施。面向履约地为黄冈市的2026年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招聘专项面试工作(简称“省级‘优师计划’毕业生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管和黄冈师范学院支持配合下,由黄冈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面向黄冈市“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招聘面试工作(简称“市级‘优师计划’毕业生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县(市)教育局会同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事宜由招聘县(市)另行公告。
专项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省级优师计划毕业生面试工作安排
1.面试时间:2026年6月27日(星期六),时间为1天。
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7:20前到达候考室集中封闭管理,上午7:40未到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黄冈师范学院求实楼,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新港二路146号。
3.面试方式及讲课使用教材
面试采取讲课形式进行,备课时间45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10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讲课内容为高中学段教学内容,讲课教材均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中教科书(2019国家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
语文教师岗位:语文必修上册;
地理教师岗位:地理必修第一册;
生物教师岗位:生物学必修1分子与细胞。
重要提示:教材和备课用纸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禁止考生携带任何书籍和资料进入候考室。
4.面试有关要求及告知事项
(1)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应按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指定时间与地点参加面试。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证章、计时工具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凭有效身份证依次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3)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本人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平板电脑、手机、录音笔、蓝牙耳机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在候考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由考务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要按照要求进行讲课。讲课完毕后,考生应报告“讲课完毕”。讲课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讲课。
(7)考生要遵守面试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分数公布、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面试结束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8)面试时如出现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考生在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划定最低合格线
在校考核成绩中的综合学业成绩、教育实习成绩两项划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即:综合学业成绩、教育实习成绩有一项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视同未达到毕业安置在校考核合格要求,不得进入毕业生安置招聘相关环节。专项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5分,面试分数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五)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综合学业成绩×50%+教育实习成绩×15%+创先争优成绩×5%+专项面试成绩×3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六)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同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综合学业成绩、教育实习成绩和创先争优成绩依次优先的原则确定名次。按照以上原则排名后成绩仍相同,重新组织加试专业知识,加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
五、组织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生综合学业成绩、教育实习成绩、专项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
省级“优师计划”毕业生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市级“优师计划”毕业生考察工作由报考县(市、区)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籍记录、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选岗
省级“优师计划”毕业生选岗由市教育局会同黄冈师范学院共同组织;市级“优师计划”毕业生选岗由报考县(市、区)分别组织实施。按照对应的岗位类别,各学科分别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考生选岗时,须符合岗位表规定的相应岗位要求。
具备选岗资格但因个人原因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按定向培养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七、公示和备案
面向省级“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拟聘人选由黄冈市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对拟聘人员在市教育局及黄冈师范学院网站进行公示;面向市级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拟聘人选由报考县(市、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对拟聘人员在当地教育局及黄冈师范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管理
(一)经市、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须在基层学校从教满6年。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履约县(市)从教不满6年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相关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6。
附件:
1:黄冈市2026年面向湖北省“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黄冈市2026年面向黄冈市“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3.诚信承诺书.doc
4.黄冈市2026年面向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表.doc
5.在校成绩构成.doc
6.黄冈市2026年面向省、市“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黄冈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