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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桂阳县县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16 08:30 ~ 2026/06/1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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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间

2026/06/21

📄 公告原文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2026年桂阳县县直事业单位拟面向桂阳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计划

1.计划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2026年桂阳县县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选聘公告及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本次选聘报名范围为桂阳县县直和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不含科级)以下人员(包含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选聘到事业单位的,视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考人员需具有1年及以上编制内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近3年年度考核(2023-2025年度)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考核年度不足3年的,各年度考核结果均需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7.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计算:38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选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4)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和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9月,按足年足月计算。

9.报考人员选聘后的岗位等级由选聘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在职数范围内研究决定。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8.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在新单位工作、新提拔任职或职员等级晋升在现职岗位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6月16日至6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桂阳县人社局会议室(县行政中心479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选聘各环节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2026年桂阳县县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附件2,表格内容需打印并手写签名,一式两份);②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④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报考人员亲自参加,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考人员签字的委托书。

6.面试合格分数线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的,不得列入考察和递补对象。

7.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后仍不能达到面试最低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取消或核减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将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8.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2026年6月21日(星期日)。

4.面试地点。在指定官网上另行公告。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酌情评分,集体商议情况记入《面试评分表》。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的不予聘用。

7.面试成绩与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面试总分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入围体检人员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阳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事项适时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重点是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列为拟选聘对象,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考察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社局审定。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确定为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

四、其他事项

1.选聘过程中,各单位及组织实施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在整个报考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报考人员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如有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等情形,取消报考资格。

4.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选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与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方案未尽事宜和本次选聘的有关政策以及岗位报考条件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五、考试服务

(一)政策考务咨询

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4469972。

(二)举报投诉

桂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5-4470287。

附件:

1.附件1:2026年桂阳县县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附件2:2026年桂阳县县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doc

3.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2026年桂阳县县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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