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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2026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22 09:30 ~ 2026/06/26 17:00

📄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石峰区外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小学教师5名。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创新能力、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计划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优秀教师共计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立志为石峰区教育事业做贡献,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和身体条件等;

3.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满一年;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视同合格等次);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选调公告及各环节信息在株洲市石峰区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密切关注,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长郡云龙实验学校体育馆(初中部校门处有指引)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以及电话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缴费:本次选调考试缴纳考务费50元/人。通过资格审查且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当场发放《准考证》。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5.报名要求: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交《株洲市石峰区2026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教学工作经历证明(样本)》(附件3)、本人蓝底免冠1寸近照2张。

(2)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和对应文件(两者缺一不可)、其他各类与教育教学相关荣誉证、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选调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石峰区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专班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原件,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内容包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等。考试时长120分钟。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照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开考比例和实际参考比例低于1:3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能力、组织课堂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技能等。面试方式为微型课,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4.综合总成绩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本次考试设置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的排名先后,以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

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者、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放弃拟聘用资格者,在公示前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株洲市石峰区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由石峰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视同自动放弃选调资格。新教师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由用人单位与被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

成立株洲市石峰区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专班。全面负责选调工作,研究制定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程序和组织方案。

(二)咨询和监督

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石峰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选调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石峰区教育局0731-22529622

监督电话:石峰区人社局0731-22629700

石峰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0731-22529873

七、其它说明

1.本次选调政策由石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由石峰区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与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亲属关系,以便执行回避政策的相关规定。

4.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株洲市石峰区2026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计划、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株洲市石峰区2026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3:教学工作经历证明(样本)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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