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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县域医共体2026年夏季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招聘简章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25 09:00 ~ 2026/06/26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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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

2026/07/06 09:00 ~ 2026/07/0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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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

2026/07/11 09:00 ~ 2026/07/11 11:00

📄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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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县域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修文县县域医共体2026年夏季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7名,详见附件1《修文县县域医共体2026年夏季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各岗位专业按照《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6月25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1982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80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截至报名当天仍未取得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应的证书。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8.工作期间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关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00-4:30。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贵州省修文县龙场驿南路4号行政中心B区11楼,修文县卫生健康局1109办公室。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修文县县域医共体2026年夏季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身份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含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近期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材料的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招聘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条件资料。

6.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电子照片4张。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当场告知考生并说明理由,同时退回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诚信承诺,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审核不通过视为报名失败,报名成功人员参加笔试。每名报考人员最多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医共体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

医共体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五、笔试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于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7日,早上09:00-11:30,下午1:00-4:30,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贵州省修文县龙场驿南路4号行政中心B区11楼修文县卫生健康局1109办公室领取。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6年7月11日上午09:00—11: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专业及相关知识测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50分。未完成笔试考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医共体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六、面试

(一)按照笔试排名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以内(含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八、体检

(一)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本年度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自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医共体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医共体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九、考察

(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二)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考察工作由修文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人员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四)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参加面试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2轮。

十、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的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试用期及聘用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试用的人员,经医共体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

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医共体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1-82371406(医共体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82310037 修文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附件1:修文县县域医共体2026年夏季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修文县县域医共体2026年夏季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xlsx

修文县医共体2026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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