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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24 08:30 ~ 2026/06/26 18:00

📄 公告原文

根据《灵台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实施办法》,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为灵台县教育考试中心和县城区8所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调16名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基础积分、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计划

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项目人员考试入编岗位计划16名,具体是:

1.灵台县教育考试中心1名;

2.灵台县第一中学2名;

3.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名;

4.灵台县城关中学2名;

5.灵台县荆山学校2名;

6.灵台县东关小学1名;

7.灵台县城南小学4名;

8.灵台县幼儿园1名;

9.灵台县城南幼儿园1名。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教育系统服务期(试用期)满且转正定级后,工作5年以上未入编的基层服务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和市、县选“三支一扶”人员。

四、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担当意识。

3.各岗位选调人员原则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近3年(2023年至202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通过公开招考选调到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岗位及要求详见《灵台县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岗位表》(附件1)。

五、组织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基础积分)、笔试、考察、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4日—2026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206室。

3.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灵台县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本人要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双面打印,所在单位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

(3)近期2寸蓝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由他人代报,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基础积分)。基础积分包括工龄、学历、考核、奖励和加分,积分总分值不设上限,以实际得分计算。

1.工龄。按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开始(含试用期、服务期和服兵役时间)的工作年限计分,在乡镇基层单位工作(服兵役)每满1年计0.3分,县直部门工作每满1年计0.2分。

2.学历。按最高学历计分,硕士研究生计1分,本科计0.8分,专科计0.6分。以上学历取得方式为全日制的加0.1分,同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加0.1分。

3.考核。按近3年(2023年至2025年)年度考核(转正定级后考核)等次计分,每1个优秀等次计1分,每1个合格等次计0.8分,未确定等次的不计分(以后年度补定等次的,按补定的等次计分)。考核结果以县人社局审定通知的考核结果为准,累计得出该项分值。

4.奖励。对报考人员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获奖情况计入积分。其中国务院、教育部授予的奖励(专指“全国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模范教师”)每项计1分;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奖励(专指“园丁奖”、“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和省教育厅授予的奖励(专指课堂教学或优质课大奖赛获奖,不含录像课、案例教学、课件制作、优秀论文和指导奖之类)每项计0.8分;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奖励(专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岗位能手”、“教育管理之星”、“优秀教学能手”、“模范班主任”)和市教育局授予的奖励(专指课堂教学或优质课大奖赛获奖,不含录像课、案例教学、课件制作、优秀论文和指导奖之类)每项计0.6分;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奖励(专指“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县教育局授予的奖励(专指课堂教学或优质课大奖赛获奖和“教学质量先进个人”、“教学质量评估先进个人”、“教学评估先进个人”,不含录像课、案例教学、课件制作、优秀论文和指导奖之类)每项计0.4分。集体奖励和二人及以上共同获得的奖励不予计分。

5.加分。(1)为解决异地分居军属家庭实际困难,树立鲜明社会尊崇导向,在我县乡镇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及以上的异地分居军属加0.1分;配偶在部队立功受奖的加0.2分。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分计分。(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加0.2分。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和学历、奖励及其他证件取得时间截止2026年5月31日。

报名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及时填写《灵台县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报名汇总表》(附件4),复核后面向社会公示符合报考人员积分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构成不得报考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资格审查结束后,每个岗位选调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报考人员可转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由县教育局统一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及教育教学理论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灵台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四)确定考察对象。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且笔试成绩相同的,工龄计分高者进入考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基础积分。

(五)考察。由县教育局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结论。考察不赋分值,作为选调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调动。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选调意见,汇报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程序提交县长办公会议审定,依据审定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期满后,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分别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入编、调动手续。

六、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七、注意事项

1.选调人员到新单位后,执行选调单位的岗位级别工资结构和财政供给形式。

2.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站、“灵台发布”和“灵台教育”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公开选调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的主要媒体,在整个选调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在上述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3.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班。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933-3621311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0933-3823036

附件:1.附件1灵台县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岗位表.xls

2.附件2灵台县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报名登记表.xlsx

3.附件3灵台县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基础积分确认表.xlsx

中共灵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台县教育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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