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白云乡人民政府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切实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兜牢民生底线,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人员2名,主要负责保洁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经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人员即可: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合同期和待遇
1.经面试审核通过后上岗,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试用期一个月,待遇3400元(含五险),试用期过后待遇3600元/月(含五险),与单位工会会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四、报名时本人需提交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户口证明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3.个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需到屏边政务服务大厅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5.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
五、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屏边县白云乡人民政府;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6月30日;
招聘有效期:名额有限,招满为止;
联系电话:1321196755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屏边县白云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