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优化师资配置,促进教职工合理有序流动和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选人用人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忠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忠委组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遴选城区(街道)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适聘原则。拟聘人员只能适岗聘任,按适聘岗位落实待遇。
(二)公开竞争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城区(街道)学校教职工共65名,详见附件1。
(一)遴选对象
本次城区(街道)学校面向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含服务期满三年拟考核入编的特岗教师)公开遴选。小学及幼儿教师报考中学或职教中心岗位需取得相应层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服从学校和单位工作安排。
2.38周岁及以下,(“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7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43周岁以下”,指未满44周岁,在1982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备与遴选岗位相应层级及以上教师资格。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为不确定等次视为合格;2026年年度考核结论暂未确定,视为合格,考核后如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遴选资格)。
6.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县外调动至现学校(单位)需满3学年,县内调动至现学校(单位)需满2学年。
8.承诺在遴选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9.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三年进城遴选考察合格后无故放弃的;
5.政府为乡镇学校定向培养的大学生到定向学校服务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现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忠县教委2026年公开遴选城区(街道)学校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现场报名,报名时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全部佐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凭现任教学科资格报考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需具备审核人签字、学校公章两要素),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县教委二楼六会议室,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54233802、54866082。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4日14:30-17:30。
(二)资格初审
实行承诺报名。报名时,县教委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所有报名佐证材料在报名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26年6月26日9:30-10:3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遴选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遴选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报名人数×遴选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或公开遴选岗位只有1人报考的,取消该遴选岗位。
(一)考试时间暂定于2026年6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中学文化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岗位笔试内容为对应学科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余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5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加分。对2024年、202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笔试加分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加分申请一份、《忠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量化登记表》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加分。
(四)考试总成绩=笔试考试得分+笔试加分。考试总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按照遴选岗位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选岗人选。进入选岗环节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遴选岗位。进入选岗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及进入选岗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学历层次高者、教龄长者、年龄长者优先选岗。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选岗顺序,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选岗环节,考生不得放弃选岗,入选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择岗,其余同岗位人员择岗后的剩余岗位为其遴选岗位。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岗位。
考察由县教委会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缺额不递补。
县教委将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在忠县人民政府网、忠县教育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存在影响遴选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
(一)遴选工作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
(二)遴选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忠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忠县2026年公开遴选城区(街道)学校教职工岗位一览表;
附件2:忠县2026年公开遴选城区(街道)学校教职工报名表。
附件1:忠县2026年公开遴选城区(街道)学校教职工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忠县2026年公开遴选城区(街道)学校教职工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