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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22 09:00 ~ 2026/06/26 17:00

💰

缴费时间

2026/06/29 ~ 2026/06/29 17:00

🎫

准考证打印

2026/07/10 09:00 ~ 2026/07/31 07:00

📄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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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的方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20名,工作岗位为看护岗位(其中男性7名、女性1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自觉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纪律规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具有河南省许昌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参加报名考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须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期间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三个环节,具体要求为:

1.提交报名信息及资格初审。报名者于2026年6月22日9:00至2026年6月26日17:00,登录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网站(网址:https://xcjajf.cezhiyun.com),进入“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寸,png或jpg格式,2M以内,照片清晰、无变形)。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情况、学历信息等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如果出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2.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6月29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笔试或放弃参加笔试的,考务费不予退回。

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招聘人数。

3.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7月1日9:00至7月3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因未及时打印或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的,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3.笔试要求。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的,不得参加笔试。

4.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报名网站、“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2.面试资格确认: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参加面试人员报名填报的学历、年龄、身份等信息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通过报名网站、“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资格确认需本人到场,其他人代理无效。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时,需考生本人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书(预计毕业证明或毕业证明书等)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退伍证或退伍审批表(退役军人需提供);

(5)离职证明或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

(6)个人征信报告(简版);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原始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时间和地点通过报名网站、“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体能测试

1.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同一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1:2的,全体进行体能测试)。最终成绩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通过报名网站、“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相关要求,设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两个项目。测试项目均为达标项目,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所有项目事后均不复测。

3.时间和地点通过报名网站、“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体检

1.根据各岗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达不到1:1.5的,全体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报名网站、“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2.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要求进行体检。缺少证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达体检集合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4.体检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报名网站、“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考察政审

1.根据体检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人员(达不到1:1的,全体进行考察政审)。

2.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和辅警管理有关规定实施。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期报到。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报到或不参加岗前培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在一年内出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五、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照看护辅警岗位现行标准执行。

六、纪律监督与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许昌市建安区纪委监委对此次招聘过程全程监督。

(三)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公告、公示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4-5115519(限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监督电话:0374-5137076(限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许昌市公安局政治部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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