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及长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绿园区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三)具有长春市户籍(含外县);
(四)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五)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且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省和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及资格条件等见附件《岗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9:30-15:00。提前或逾期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680号);
3.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1份;
(3)本人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1份;
(5)具有优先招聘情形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4.报名地点: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680号);
5.报名者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资料,如发现报名者提供的信息不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6月24日8:00集合(因近期天气多变,若因天气原因导致体测时间有变会予以通知)。
体能测试地点:中国中车长客体育场(长春市一三六中学旁)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三)笔试
1.笔试人员确定: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
2.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6月26日9:30-15:00
领取地点: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680号
3.笔试方式及科目: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设及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查询: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及时关注通知。
(四)体检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uyu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合同期内,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按约定工资80%支付。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所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作后,因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岗位调整的,须服从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平台,有关考试聘用信息及各招聘环节入围名单,均通过上述平台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七)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0431-87697708,长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绿园区大队0431-89138506。
附件1:《岗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8日
初审:刘通复审:张影终审:高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