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现受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社会不良记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4.年龄38周岁以下(截止至1988年6月以后出生);
5.服从领导和组织安排,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善于沟通,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学习和语言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及人数:
1.招聘岗位:古田生态环保综合执法大队辅助岗位;
2.学历: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
3.人数:1名;
4.专业:专业不限;
5.汉语言文学专业、环保类专业、法学专业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编外人员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主管部门认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及用工方式:
1、拟聘人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参照我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管理办法享受相应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
2、用工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经考核合格的,由古田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薪酬由劳务派遣单位按月足额支付。
五、招聘程序: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聘的流程为:报名材料初审、组织考试、现场资格审核、体检、公示与招用等程序。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30日(工作日)。
3.报名材料初审时间为7月1日至2日,初审结果将于7月3日至4日通知应聘人员。
4.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再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拟录用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执行,体检费用按规定由考生个人承担。若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该岗位考试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拟录用人选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即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2个月,经试用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拟录用人选按规定进行试用期考核时,若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该岗位考试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用工方式:
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即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招聘单位工作。
七、其他事项报名材料:
1.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表(现场填写)、个人简历2张;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复印件各2张;2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户口簿》复印件2张;学历查询(学信网查询)2张;领取填写相关报名表。(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2.考试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役军人、烈士的配偶和子女、英雄模范、被确定为见义勇为的人员、有服务基层工作经验等人员(有以上情况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地点:宁德市古田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城东街道六一四中路110号永亨花苑A幢二层、城东汽车站对面爱玛电动车旁);
5.报名电话:3862828咨询电话:3813800
6.监督电话:市生态环境局:0593-2995896
市人社局:0593-2834115
未尽事宜,由古田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宁德市古田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