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6月25日0:00至2026年7月10日23:59登录https://zp.gdupt.edu.cn/报名。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书(PDF格式,毕业证、学位证书各1个文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
(1)近三个月内隶属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
(2)个人近5年的业绩成果材料,包括个人已发表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填写要求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聘教师业绩情况表》后上传。
(3)报名时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中、外文成绩单和在读证明。
上述材料根据招聘报名系统要求或提示上传,上传的材料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或单位网站(https://www.gdupt.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4.国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时未取得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提交相应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表中内容要信息完备)。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如未能按期取得上述材料,将取消资格。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应予回避。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不成功。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通过邮件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直接业务考核方式为统一报名、统一考核,具体包括会议评审。
(一)会议评审
会议评审为专业教学能力展示及业绩成果考评,总时长不超过20分钟。参加会议评审的专家是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课程以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教学能力展示,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专业教学能力展示结束后进行业绩成果考评,包含个人科研业绩成果展示和专家提问两大部分,考评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查人岗匹配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会议评审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通知。
体检结果、考察结果通过电话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668-2981161(人力资源部)。
监督投诉电话:0668-2923713(纪检监察室)。
电子邮箱:renshi@gdupt.edu.cn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聘教师业绩情况表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