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枣庄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建有枣庄新城和台儿庄古城2个校区,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93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图书总量102.5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4万余人。设有医学院、智能制造系、新能源与汽车工程系、化工与制药系、经济与信息技术系等13个系(院)。学校获评教育部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文化品牌示范基地、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山东最佳品牌影响力高校等国家和省级荣誉称号80余项。
办学质量实现新突破。2025年高职录取人数5946人,录取率99.99%,2025届毕业生总数为4151人,专升本录取率50.8%,创历史新高。37门课程分别立项省级课程思政课程、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在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冠军总决赛亚军,并在争夺赛中斩获三枚金牌与三枚铜牌。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金奖3项,银奖10项,铜奖8项,实现量质同升。
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创建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等省级教学、实训团队(平台)15个,培育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技术能手、省教学名师、省技术技能大师、齐鲁首席技师等高层次高技能教师300余人。
产教融合持续深化。建成全国首家口腔卫生保健研究所及口腔卫生保健教研室,牵头组建全国锂电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全国口腔卫生保健产教融合共同体和高端化工等4个市域产教联合体,专业设置与区域重点产业匹配度100%,年完成社会培训10万人次。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实际需要,现将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等条件;
(五)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9日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初级岗位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6月19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6年5月。
二、招聘岗位
详见《枣庄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系统链接:
https://qzpta77.chinasyks.org.cn/cn_zzzyxy/index.html#/index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9:00至7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6月24日9:00至7月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7月1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按照《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将有关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学校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6月23日9︰00至7月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专任教师10岗位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无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枣庄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招聘岗位公告。
报名成功且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退还笔试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期间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提交信息不实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线上进行;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现场进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任教师10岗位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仅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另行确定,在枣庄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报名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知识)及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成绩查询方法在枣庄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最终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比例,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专任教师10岗位报名成功人员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供齐全材料(详见附件2)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时间另行确定,在枣庄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人选,按照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为模拟讲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能力、教学基本素养等。
面试实行现场评分,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枣庄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专任教师10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采取现场加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排名。需要参加加试的,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加试人员排名,放弃加试的,加试成绩记为0分。
五、考察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人选名单在枣庄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并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中存在问题且限期不能查清落实的,或限期未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枣庄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服从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看枣庄职业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祁连山路2169号
邮编:277800
电话:0632-8694952
附件1-枣庄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doc
附件3.材料清单.doc
附件4-应聘须知.doc
202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