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赵某、朱某伍流拍资产公开招募执行管理人公告
申请执行人高某英与被执行人赵某、朱某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0311执5314号、(2025)苏0311执恢922号】,因被执行人赵某名下资产经本院司法拍卖流拍,资产长期闲置,处置陷入僵局。根据申请执行人高某英的申请,本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决定对该流拍资产引入执行管理人机制,进行强制管理,并公开招募执行管理人。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积极报名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管理资产基本情况
资产坐落:徐州市泉山区苏堤北路嘉铭苑4#-75地下室。
权证号:徐房权证泉山字第226005号。
基本状况:建筑面积600.86平方米,内部已划分为22个独立停车位。经本院现场勘查,该资产目前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代为管理。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社会中介机构应为已录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机构。
2、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申报机构在近三年承办过执行管理、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案件。
4、申报机构不存在其他不宜或不能担任本案执行管理人的情形。
5、本项目涉及安装进出闸机等前期改造,相关费用经法院确认后,可由申请执行人垫付或由管理人垫付。管理人报酬在后续资产收益中参照相关规定优先支付。管理人仍需考虑并自行承担因资产无法产生预期收益而无法足额获取报酬的风险。
三、执行管理事项
1、全面接管并调查被管理资产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权利负担、占有使用、现有租赁合同等信息,制作详细的财产状况报告。
2、对被管理资产进行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妥善保障资产价值。
3、制定并执行科学的资产运营方案,决定被管理资产的经营事务(如制定并执行新的租赁方案、安装和管理门禁闸机系统等),积极盘活资产,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
4、开设专门账户,负责收取、管理、使用资产收益,所有收入在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和管理人报酬后,应及时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用于清偿本案债务。
5、勤勉尽责,制作详细工作日志,妥善保管财务账册及相关资料,主动接受本院、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监督。
6、定期向本院书面报告执行管理工作进展、资产运营及收益情况。
7、对在执行管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8、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四、申报方式
(一)相关资料查阅
有意参与竞选的机构,可于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13:30-17:00,至本院执行局联系人处,查阅案涉资产的相关资料。
(二)报名及方案提交
有意竞选的机构,请于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向本院提交纸质版《执行管理方案》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方案可现场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提交的以本院实际签收时间为准,请务必确保在截止时间前寄达)。
《执行管理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团队规模、相关业绩及竞争优势。
2、拟委派的执行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的执业经历、专业资格和相关业绩。
3、针对本案被管理资产拟开展工作的主要思路、具体方案、工作计划和预期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车位招租、收益提升等措施)。
4、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
5、关于全程参与、勤勉尽责的承诺,以及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五、选任规则
本院将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各申报机构提交的《执行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将重点考量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创新性以及报价合理性等因素。评审委员会将从所有申报机构中评选出3家作为候选管理人。最终,将通过摇号方式,从3家候选机构中随机确定1名执行管理人和1名备选管理人。选任结果将依法予以公示。
联系人:赵法官
联系电话:69796801
联系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310室
本公告由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