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就业、保民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和特殊家庭的帮扶力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0个。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定向招聘、按需设岗、规范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如: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残疾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等)。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2.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奉献社区的意愿和耐心。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文化程度(一般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能够服从岗位分配和工作安排,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申请:
时间:2026年6月23日至25日
地点/方式:就业服务中心502室
材料:用人单位提供单位合法证照、填写公益性岗位用工申请表;公益性岗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学历证明、近期免冠照片及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电话:刘宇飞13571926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