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临沧职业学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分配下达2026年第三批市级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指标的通知》,因工作需要,临沧职业学院特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职数
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协助做好临沧职业学院(位于博尚镇职教园区学院路)综合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我省法定年龄内、办理了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备胜任岗位工作基本身体条件。
(四)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需提供有效残疾人证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曾受过刑法处罚、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
4.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
(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
(二)合同期内,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工会会员等待遇,实发工资每月2420元;
(三)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食宿自理。
(四)被聘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违反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五、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2026年7月7日23时。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将材料统一打包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在报名时间内发至邮箱:lczyxy2024@163.com。联系人:彭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883-8880060(工作日联系),13398835948,15012008598(经本人同意公开)。
(三)报名材料:1.报名表;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3.《就业创业登记证》扫描件;4.《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扫描件。5.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方式
采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通过人员经组织考察复审、体检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临沧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临沧职业学院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招聘发布:19448021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