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云霄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相结合方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及人数
招聘一线勤务及文秘等相关岗位47人(男性42人、女性5人)。
三、招聘范围
云霄县户籍人员、云霄生源地。
四、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资格与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在1988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录用前取得;
4.身心健康、体态端正,无纹身、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分配及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周末班轮值等工作;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计算机网络、大数据、文秘等相关专业或者获得相关资格证书且具备相应能力素质人员以及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11.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从云霄县公安局的辅警岗位中离职、辞职、辞退的;
14.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7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云霄县公安局报案中心。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先自行下载打印填写《云霄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资格审核表》、《云霄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详见公告,其中附件2双面打印),两份表格照片需自行粘贴或图片插入后打印。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报名时携带好附件1、2(需完成派出所政审环节)以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役军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寸彩色证件照1张、1寸彩色证件照2张、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本人到场报名(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并签字)。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者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2.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将另行通知相关考试事宜;
3.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及体检前资格复审、录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内容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法律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保密法)以及对《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的知悉情况,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
面试内容。以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按全体评委评分的总和取平均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能测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体能测试项目标准》见附件3)。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者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中视力要求参照《通用标准》)、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五)考察政审
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素质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辅警岗位、提交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应聘者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上并签名提交招聘单位。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出现缺额,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待遇保障
1.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后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展或委托机构与组织进行考试辅导培训。凡外部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试题等,均与云霄县公安局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递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4.本公告只适用于本次招聘,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云霄县公安局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