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充实普格县法纪教育中心工作力量,经报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普格县法纪教育中心决定面向全州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临时聘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原则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州招聘10名临聘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在2026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5)年龄:35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其他情况:该岗位需长期加班、经常性出差,建议男性报考。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及治安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4)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6年7月16日—7月17日(8:30—11:30,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普格县纪委监委一楼办公室(临聘人员报名处)。
(四)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如实填写《普格县法纪教育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蓝底)。
3.须提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附件2)。
4.开考比例需达到1:3的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普格县法纪教育中心考务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按照1:3的比例相应缩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
(一)笔试内容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笔试准考证),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领取准考证
7月24日下午2:30至5:30凭本人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在普格县纪委监委一楼办公室(临聘人员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考试当日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准时到准考证规定考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公布:
笔试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在普格县公告栏及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gx.gov.cn)公布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名单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并列的情况一并进行面试)。
2.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总成绩排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以张榜方式向考生及社会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
另行通知。
(三)体检方式
体检在县级或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由普格县法纪教育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还需进行尿检。初次体(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尿)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普格县法纪教育中心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参加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
五、政审
由普格县法纪教育中心对考生进行政审。
六、递补
拟聘用人员因本人自愿放弃,或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情况时经普格县法纪教育中心考务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10日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排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对象,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临时聘用手续,与普格县法纪教育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续聘或解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符合条件,可续聘。
九、待遇
经聘用上岗,与普格县法纪教育中心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待遇按照普格县财政拨款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含五险个人扣缴部分)。
十、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招聘工作在普格县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由普格县法纪教育中心具体实施。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普格县纪委监委办公室):0834-4773820
咨询电话(普格县法纪教育中心):0834-4772802
特此公告
附件:1、普格县法纪教育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中共(预备)党员证明.doc
普格县法纪教育中心临聘人员考务领导小组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