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有关工作,落实便民服务相关要求,根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梨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3名。
(二)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就业创业服务、社保经办、政策宣传、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具体以实际分配为准)。
(三)招聘条件
鸡西市辖区城镇户籍(2026年6月26日之前迁入为准,含当日),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6月26日至2008年6月26日期间出生,含当日),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已登记失业或符合登记失业条件,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原则性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基层公益服务事业,无违法违纪记录;
2.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文字综合、政策理解及执行应变能力,具备相关业务知识以及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4.具备团队合作精神,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中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名下有营业执照或担任企业法人、股东、高管、监事等职务的;
5.名下有营运车辆、门市房的;
6.近一年内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公积金的;
7.已实现稳定就业或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8.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9.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征信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精神类疾病、传染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该项工作的;
12.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6日—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梨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1号窗口,联系电话:0467-8232078。
3.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携带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填写好的报名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就业创业证的可尽快到本人所属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当日即可办结发证)、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与聘用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缺考、作弊,或笔试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按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岗位待遇
(一)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统一分配至相关岗位工作,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二)为选聘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其中个人应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劳动保障协理员所签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467-823207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本公告由鸡西市梨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梨树区人社局2026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表
鸡西市梨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5日
梨树区人社局2026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