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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公开补充招聘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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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06/30 09:00 ~ 2026/07/06 18:00

📄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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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效缓解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根据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南州司法局、甘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甘南州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州人社字〔2023〕245号)和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州政办发〔2025〕40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基层司法协理员6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2026年4月30日前已经具有玛曲县户籍的,持有法律资格证或法律专业的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及具有三年以上司法相关工作经历人员不限专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6月25日至2008年6月2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在4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25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无纹身,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5.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6.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治安、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曾被开除军籍或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辞退解聘的,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2)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曾参与涉稳事件的;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近五年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协理员”司法工作的情形。

7.加分条件。

(1)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法律专业或持有法律资格证,笔试成绩加5分。

(2)具有三年以上司法相关工作经历,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6年6月25日--2026年6月29日,共5天。通过秘境玛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报名链接https://www.sydwzk.cn/gsrlbmxt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6月30日9:00至7月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简表,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链接https://www.sydwzk.cn/gsrlbmxt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加分、放宽条件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网上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线上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6年7月7日12:00

3.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7日18:00

4.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使用。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5.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三)笔试

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及与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试卷为汉语试卷,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为准。

4.应聘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报名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一致(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通过秘境玛曲公众号发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数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事情及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加分及放宽条件所需印证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计算平均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岗位名次末尾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资格。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进行,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如出现无法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材料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九)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司法局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十)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期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从事基层司法协理员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若不再续聘,则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五、薪酬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司法协理员属编外聘用人员,不占用任何编制,不享受司法干警相关待遇,招聘人员为聘用合同制人员。

(二)司法协理员月薪为3348元,按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列入预算全额保障,个人部分由被聘用人员缴纳,由单位代扣代缴。

(三)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允许报考各级各类公开招考考试。

六、监督监察及纪律

(一)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透明,招考聘用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家长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0941—6121335,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所有考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考方案的各项规定,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县招考办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招考,未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招考条件、范围。

(三)县招考办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建立健全考录保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万无一失,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四)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录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的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凡发现替考、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年龄、假证明材料等情况者,一律取消招考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为了便于通知考务事宜,请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应聘人员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县司法局0941—6121054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1—8722309

玛曲县司法局

2026年6月25日

供稿:玛曲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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