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充实学院师资队伍,拟对部分专业招聘教师,现将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基本条件的方可参加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所学专业的相应理论和实践技能;
5.具有授课所需身体、心理条件;
6.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招聘岗位所需基本条件,详见《2026年度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本公告中基本条件和《2026年度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中各岗位基本条件有重复的,以《2026年度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基本条件为准。
(二)优先条件
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学位的;
2.具有和所应聘岗位相关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3.具有和所应聘岗位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验满1年的;
4.具有和所应聘岗位相关职业技能大赛指导经历的;
5.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验满1年的;
6.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
7.具有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的,能提供CET(4-6)、TEM、PETS(4-5)、WSK、IELTS、TOEFL、PTE、CPE等英语水平证明。须取得相应证书,不发放证书只发放成绩单的,原则上成绩不低于该项水平考试满分的60%;
8.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9.《2026年度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注明的各岗位优先条件。
(三)不得报名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不符合获取教师资格的其他情形。
隐瞒真实情况参加招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四)相关说明
1.“本科及以上”包括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同时具有相应层次或更高层次的学位)。上述学历均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需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
2.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3.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所学专业应以毕业证书上记载的专业全称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学历证书记载的专业应和招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4.已经取得多个层次学历、学位的,应以匹配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报名。
5.现在已是我校任务型教师且在聘用有效期的,如果有意愿继续在我校任教,需报名参加此次招聘,否则待遇仍按已签订聘用协议执行直至现聘用协议到期。
二、招聘类型及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均为任务型专任教师,详情计划和岗位要求附件《2026年度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工作内容和待遇
此次招聘的任务型专任教师工作内容和待遇说明如下:
(一)签订任务型专任教师聘用协议,协议期限为2026-2027学年度至2027-2028学年度(2026年9月至2028年7月,以我校校历为准)。
(二)无固定薪酬,根据实际承担任务量计算报酬,不购买社会保险,不接收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
(三)任务型专任教师可承担课程教学和实践指导。课程教学指课堂教学、实训教学等工作;实践指导指实习指导、论文指导、学业评估、比赛竞赛等工作。
(四)承担课程教学的,具有高级职称人员80元/节课;具有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人员70元/节课;其他人员60元/节课。同时具有职称条件和学历条件的,以最高条件对应的课酬计算。每节课为40分钟-45分钟,以各学期校历为准。承担实践指导的,根据不同工作类型和工作量计酬。
(五)具体承担工作任务的内容和工作量大小,每学期开学前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课时量需求和任务型教师协商决定。
四、考核
(一)任务型专任教师不坐班,不参与学校坐班考勤,但要遵守教学任务要求的时间,并参加必须的教学活动(如培训、备课会等)。
(二)按照学院教学要求完成教学任务,遵守教学纪律,接受教学任务管理和监督。
(三)学校每学期对承担教学任务的任务型专任教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不通过的不予继续安排教学任务。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师德师风、教学纪律、教学水平等。
(四)聘用协议到期后考核合格的,双方协商续聘事宜并优先续聘;协议期后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五)学校统一组织任务型专任教师参加全省统一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不参加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考核不能通过的,任务型专任教师聘用协议自然终止。
(六)结合当前学校人才需求缺口,岗前培训考核通过的任务型专任教师,优先选聘为校聘人员(校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岗前培训2026年下半年组织,岗前培训考核(含全省统考和学校考核)2027年上半年组织。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学校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6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止。
(三)报名方式
报名系统地址为:http://60.171.18.27:8013/x5/UI2/zp/zp.w(需使用电脑浏览器报名,不要使用移动设备浏览器)。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系统操作见附件《报名系统操作说明》。
(四)初审
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水平、实践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面试形式为试讲、专业技能实操等方式。面试范围和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为准。
报名开始后,学校将将分批次通过报名系统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送面试通知。查看面试通知的方式见《报名系统操作说明》。我校仅通过报名系统发送面试通知,其他任何方式发送的面试通知均不是我校行为。收到面试通知后,根据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报名后,须关注报名系统是否有面试通知。
2026年9月10日前未在报名系统收到面试通知的,表明未通过初审、不能参加面试。不能参加面试人员不逐一通知。
(六)录用
面试通过被录用人员,签订专任教师聘用协议。
(七)体检
录用人员在接受教学任务前需按要求进行体检(含心理测试)。对于身体或心理方面有明显不适合岗位的,不予安排教学任务。
六、特别申明
(一)我院所有类型的招聘未和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第三方招聘网站合作,应聘人员务必通过本公告告知的渠道进行报名或咨询,不要相信其他第三方机构、网站、个人关于我院招聘的承诺。
我院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聘人员交通、食宿、参聘材料、体检等费用参聘人员自理。任何以我校招聘名义收取报名费、咨询费、代理费、资料费、培训费等各类名目费用的,均不是学校行为,谨防受骗。
(二)如有疑问,可发送邮件咨询,发送邮件中请务必告知姓名、联系电话、意向岗位,否则不予回复。招聘公告中已明确表述的问题不予回复。咨询邮箱仅用于此次招聘咨询,不接收邮箱投递的简历。咨询邮箱:ahgm_zr@163.com
附件1:《2026年度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报名系统操作说明》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