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重庆市铜梁区2026年公开选聘区外教育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委组〔2024〕22号)等精神,为做好区外在职在编教师选聘工作,现面向铜梁区外公开选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区外在职在编教师20名。具体选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区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聘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年龄38周岁及以下,其中:获区县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应的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一等奖及以上;获区县级及以上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称号;2021年以来获地市级及以上颁发的荣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
5.幼儿园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余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区县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应的现场赛课或说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二等奖及以上;
(2)获区县级及以上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
(3)2021年以来获区县级及以上颁发的荣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7.符合编制所在地调出政策规定。
8.符合《重庆市铜梁区2026年选聘区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的招聘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5.未满试用(见习)期或服务期(含约定服务期限)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如“38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5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岗位要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试用(见习)期或服务期(含约定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选聘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区县级是指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地市级是指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本层级均包括党委、政府、主管部门或教研部门;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首次入编聘用文件、获奖证书、报名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于报名现场同步完成。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9日—7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铜梁区教委人事人才科408办公室。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本次选聘考试报名采取定选聘单位、定学科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选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报考同一选聘单位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现场确认选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本次公开选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选聘岗位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方能开考。达不到3:1的,由选聘单位提出申请,经铜梁区教委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选聘名额,选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选聘岗位。其中,考生满足《公告》相应条件要求且系下列条件之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公)费师范生、获区县级与报考学科相应的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一等奖及以上”的,可放宽开考比例至1:1。因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选聘考试的报名者,由区教委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不能调剂或不愿意调剂的则取消报名资格。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报名。需出具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并附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区教委会同区人力社保局联合审核申请对象的资格条件。
五、考试考核
本次选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报考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应进行笔试。未达8:1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选聘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笔试、面试等信息将通过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stl.gov.cn/)-其他招录栏公布。
(一)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科目1科,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育家精神、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心理健康学等。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按照与选聘岗位名额4: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认,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的则并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竞争比小于4:1的,最低可按照1:1组织开展面试。
笔试成绩将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cqstl.gov.cn/)-其他招录栏进行公示。
(二)面试
面试为专业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实操(部分岗位设置)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专业实操时间以现场公布为准。专业面试的分值为100分,对于专业面试包含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岗位,其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分值分别为50分。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cqstl.gov.cn/)-其他招录栏公布。
(三)考核成绩计算
组织笔试的学科: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未组织笔试的学科: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stl.gov.cn/)-其他招录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选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照试讲成绩、专业实操成绩、笔试成绩、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及以上)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完成后,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选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选聘方在通知结论的同时向拟选聘人员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选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公示,因故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按程序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考核成绩、拟选聘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经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程序时如遇怀孕或产假期间,则待产假结束后再进行调动。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选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区外选聘在职在编教师的岗位等级按交流调配对待,并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铜人社发〔2015〕60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选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铜梁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未满服务期,不得向区外交流或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九、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选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cqstl.gov.cn/)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选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选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选聘无关。
(三)请考生不要轻信手机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真题”、“面试保过”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本公告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铜梁区教委负责解释。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
区教委:023—45678052;
区人力社保局:023—45640258。
附件:1.重庆市铜梁区2026年选聘区外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铜梁区2026年拟选聘区外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表
3.重庆市铜梁区2026年拟选聘区外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5.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6.重庆市铜梁区2026年选聘区外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