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厦门大学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现拟招聘1名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人员。
一、岗位职责
1.项目统筹与管理
全面负责平台纵向、横向科研项目全流程管理,参与项目立项论证、方案设计、技术攻关、进度管控、结题验收等工作,保障项目按计划推进落地。
2.学术交流与活动组织
统筹策划、组织开展学术研讨、技术交流、行业论坛、专题讲座等各类学术活动,对接参会人员,完成活动方案制定、现场统筹、资料汇总等相关工作。
3.工艺开发与技术支撑
深度参与集成电路相关工艺研发、技术试验与优化工作,配合科研团队完成技术验证、问题排查,提供相关支持。
4.技术档案编制管理
按照规范撰写、整理、审核各类技术方案、实验报告、项目台账、技术标准、专利底稿等档案,建立完善档案体系。
5.对外对接与合作联络
负责与企事业单位、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兄弟高校的日常对接、沟通联络,维护合作关系,落实各项对接事宜。
6.校企合作运营
牵头及协助开展校企合作项目洽谈、落地、过程跟进,统筹校企联合研发、人才联合培养、实训共建等产教融合相关工作。
7.科技成果转化推进
协助开展科研成果梳理、价值评估、推广对接等工作,配合完成知识产权申报、成果落地、技术转移等成果转化相关事务。
8.平台日常综合事务
完成平台运行数据统计、材料上报、资料汇总、内勤保障等日常工作,配合完成上级及平台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心理素质好,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
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含当日,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三)学历学位要求:
须在指定期限内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下同),其中,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在入职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阶段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1.助理工程师: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工程师: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职务相关资格证书;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专业技术初级职务相关资格证书且有3年及以上(至报名截止之日)初级职务任职经历。
(四)专业要求(最高学历学位专业):
符合以下范围: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代码:0809)、电子信息(学科代码:0854)、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科代码14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代码:0805)、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代码:0804)、物理学(学科代码:0702)、化学(学科代码:0703)、光学工程(学科代码:080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代码:08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代码:0812)、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代码:0817)、材料与化工(学科代码:0856)。
注:有关岗位专业要求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我校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五)能力要求:
熟悉半导体与集成电路工艺和流程,掌握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好的项目管理与协调能力,包括学术交流、档案管理、报告写作和成果转化能力等。有电子与集成电路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或有相关项目管理经验。
(六)其他要求:
工作积极、细致、高效,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乐观的工作态度。申报时已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及以上、雅思6.0分及以上、托福80分及以上或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本科或硕士或博士阶段毕业院校为国外高校且学制2年及以上的,可免外语成绩要求。
三、待遇情况
1.本次录用人员实行预任制,采用非事业编制劳动合同制管理。学校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相应岗位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社保及公积金。
2.本次录用人员在子女入托入园、工会福利、校园服务、评奖评优等方面参照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执行。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登录“厦门大学招聘系统”(https://jobs.xmu.edu.cn,下同),注册后选择相应岗位(岗位类别请选择: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中初级)),填写应聘信息、并上传照片和附件材料(PDF格式,证明本人符合应聘基本条件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每个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外语证明、各类证书等,尚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者应提供学籍证明/在学证明),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与我校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在“厦门大学招聘系统”填写其亲属的部门、姓名及关系。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申报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需上传所学课程表以便我校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报名系统将于当日24:00关闭。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将组织资格审查,确定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或等比例缩减拟招聘人数。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学校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笔试面试
应聘者可登录“厦门大学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笔试和面试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面试形式包含但不限于综合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由各用人单位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
4.确定拟录用人选和备选人选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备选人选。
5.政审
学校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者取消录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学校从备选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6.体检
学校组织拟录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需再经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放弃复检机会的,学校取消录用资格。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因上述原因造成的空缺,学校从备选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7.公示
体检合格且政审通过的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网、人事处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我校录用人员。
8.办理入职手续
人事处通知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职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来校办理入职手续的,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若放弃录用资格,应提交书面声明。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对本人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
2.应聘者应确保填报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在应聘全过程中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未能及时接收相关信息,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
4.已报名应聘,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5.学校将对录用人员进行档案审核,档案涉嫌造假等严重问题者,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
6.招聘过程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学校将终止相关人员或岗位的应聘及录用工作:(1)应聘者未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2)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3)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1.厦门大学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联系方式:
电话:0592-2884458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邮箱:chensijie@xmu.edu.cn
2.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2-2186101(人事科)、0592-2181582(职称科)
技术支持电话:0592-2186239(人事科)
电子邮箱:zhaopin@xmu.edu.cn
单位名称:厦门大学人事处
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