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当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要负责全市政府投资工程造价评审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评审范围涉及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水利、公路、土地开发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电力、通信、网络监控、项目前期费用等方面。
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财政评审政府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记录;
(三)具备良好的思维、组织、沟通、分析、表达和执行能力;
(四)具有团队合作意识,熟练掌握计算机知识,能承受相应的工作压力;
(五)岗位要求及人数:
评审人员1名,符合以下条件: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专业;3.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具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且具备工程造价5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严重违反职业操守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一)发布公告。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当阳市财政局公众号和当阳就业家企通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地点及电话:当阳市财政局(湖北省当阳市子龙路1号)402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717-3282026。(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按报名要求将《当阳市财政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及相关证件扫描件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386439745@qq.com。

▲报名表
3.报名要求:需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当阳市财政局招聘报名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应聘人员需对填写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诚信报考的,任一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合格后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为便于联系,应聘期内应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告知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项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3,最低合格综合分数线为70分。若未达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1,最低合格综合分数线75分。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能力。
考试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当日结束后在当阳市财政局公众号公示;面试、综合成绩于面试当日结束后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主要通过查阅档案、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详细了解被考察对象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思想状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了解考察人选的个人素养、兴趣志向、仪表气质及工作能力等,同时,对考察人选的报考资格(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再次进行核查。
(七)公示及备案
经过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当阳市财政局公众号和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八)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选,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六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最低服务期限三年。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对未招聘到人员的岗位,可继续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并按规定程序继续开展招聘。
(二)对已参加考试且考试综合分数达到最低合格线未被聘用的考生,纳入当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政府雇员后备人才库。拟录用公示结束后六个月内,因本次聘用的考生未通过试用期考核或自行辞职的,用人单位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岗位以及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先后顺序,从当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政府雇员后备人才库中等额依次递补,并按程序组织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
(三)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当阳市财政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