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规定,为全面推进我市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补充基层工作力量不足,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五大连池市就业服务中心、五大连池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类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类公益性岗位人员共37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2026年度五大连池市公开招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类公益性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报名条件
1.五大连池市城镇户籍或五大连池市城镇常住人员(异地户籍常住五大连池市人员须有居住证),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6年7月5日(含)前;
2.18周岁(含)以上、45周岁(含)以下,即1980年7月6日(含)至2008年7月5日(含)期间出生;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须在2026年7月5日(含)前取得;
4.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人员;
5.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身体条件及执行能力,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注册企业或在企业担任职务的;
2.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且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试方式及招聘程序
(一)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以笔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五大连池市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报考单位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只能选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14:00—17:30,工作日内受理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五大连池市就业服务中心409室(五大连池市迎宾路242号)
联系方式:0456-6322267
(2)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均需填写《五大连池市招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类公益性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考试
笔试科目一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政治(占笔试成绩的40%)、法律常识(占笔试成绩的30%)、科技常识及人文常识(占笔试成绩的20%)、职业道德及职业规范(占笔试成绩的10%)。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中既定测评要素权重顺序对比单项成绩,单项成绩分值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
3.体检
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单位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及查阅档案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选岗
体检与考察后进行现场选岗。选岗原则:根据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中既定测评要素权重顺序对比单项成绩,单项成绩分值高者优先选岗。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若岗位出现空缺,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试用期和签订劳动合同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五大连池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月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10元执行。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享受补贴政策期满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财政部门备案,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若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应主动向用人单位申请退出。
(三)如发现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或在岗期间不符合安置条件,用人单位将清退在岗人员,并追回违规发放的补贴。
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本公告由五大连池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类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五大连池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类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