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新要求,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进一步充实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共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2.热爱社区工作,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及相关业务知识。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198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为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全日制本科学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学历为准),专业不限。
6.限修水县户籍。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2.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因涉黄、涉赌、涉毒、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3.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招聘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6年7月7日—7月9日17:30,宁州镇政府一楼办公室。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本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2026年修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②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④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
⑤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为确保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知晓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联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经工作人员初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考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社区治理工作基本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及公文写作等。
2.加分条件。加分项取得时间截止为2026年7月9日。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资格加1分,中级资格加2分,高级资格加3分,取得以上多个证书的只取其中最高加分项加分(均为笔试加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相关佐证材料在报考期间送至宁州镇政府一楼办公室(截止时间:2026年7月9日17:30,逾期视为放弃或无加分项)。
3.面试。根据最终笔试成绩,按照招聘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围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是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计算个人总成绩,并在“修水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5.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7月12日上午,面试时间为7月12日下午,考试地点待定。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先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再按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五)政审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后进行,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属地乡镇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在考察中,要对拟聘任人员报考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同时参照本方案“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若存在所列情况之一,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有空额不予替补。
(六)公示
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报县委社会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在修水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七)选岗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组织选岗。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各城关乡镇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且未经单位同意而离开现工作单位的,予以辞退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将相关材料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中。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八)待遇
新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资待遇参照现有城市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聘用期间如有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成绩保留一年。
3.本次招聘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在“修水社会工作”公众号平台发布。
4.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修水县委社会工作部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92-7269803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2026年修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修水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