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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06 09:00 ~ 2026/07/08 17:00

✏️

笔试时间

2026/07/18

📄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6日至2008年7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83年7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1年7月6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按照相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8、报考者本人如担任律师,且未在聘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证件注销手续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终止聘用程序;如配偶、父母、子女担任本人报考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在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配偶、父母、子女未在报考者聘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回避手续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终止聘用程序。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9:00—2026年7月8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至邮箱602815626@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编号,如张三-01。

3、报名材料:

(1)《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4)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4、资格审核: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6年7月6日至7月9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85182913、0512-85182897。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5、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6年7月13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笔试时间:2026年7月18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C}五、{C}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对在本次编外人员招聘中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的报考人员,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将在一年内保留其录用资格,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1、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895。

2、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0512-85182913、0512-8518289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3:00-17:00。

附件1: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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