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严格落实国办发〔202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基层消防工作,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更好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坚持健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机制,全面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现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52人,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2人。为实现“随走随补”,确保专职消防队伍总量动态稳定,本次招聘建立递补机制:笔试和面试后,未被录取者,保留其递补资格至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如新出现专职消防员岗位空缺,由肇东市消防救援局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消防宣传教育、消防隐患日常排查、火灾预防、应急疏散演练及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应急救灾、社会救助等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管理;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黑龙江省绥化市户籍;
4.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病史、符合体检标准(身体匀称、健康、裸眼或矫正视力正常、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文身、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重大疾病);
5.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1日至2008年7月11日间出生);
6.优先录取条件
(1)退役士兵以及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同等条件可优先录用;
(2)有消防救援工作经验或者持有消防救援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应急救援员证)的应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3)在同等条件下以肇东市户籍人员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有严重的个人不良记录或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家属涉嫌“黑恶势力”被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立案调查;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作地点
参加岗前适应性培训并通过考核后,由肇东市消防救援局派驻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急消防站工作,具体工作地点按实际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调配使用。
五、福利待遇
(一)集中培训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纳入市财政预算。
(二)上岗后月工资定额每人每月2500元,由市财政负责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六、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肇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ljzhaodong.gov.cn/)、春风人才网(https://zd2026.ibaoming.net/),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7月11日--2026年7月15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s://zd2026.ibaoming.net/。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报名后报考人员需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9:00至2026年7月1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技术咨询电话:400-6129-400转1878
岗位咨询电话:0455-5972058
3.网上缴费。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7月13日9:00--2026年7月1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此次招聘考试考务费收取45元。
4.提交材料:
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如毕业证丢失,上传所就读学校毕业证明);④具备优先录取条件的其他证明文件。
5.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可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笔试开考比例。
6.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
(三)考试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照笔试占比50%、面试占比50%形成最终分数。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为法律法规、消防业务基础知识理论,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对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基础消防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合格分数线由本次招聘工作组统一划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可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户口本;
④毕业证(如毕业证丢失,携带所就读学校毕业证明);
⑤具备优先录取条件的其他证明文件;
对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自我控制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公告将在报名网站发布。
3.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报名网站公布。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凡发现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接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及肇东市消防救援局规定的合格条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
(四)公示
招录结果采取总分排名制,按照总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在肇东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春风人才网,对经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
七、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后培训及试用期
1.上岗前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集中培训时间为1个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后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取;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
3.拟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内,由绥化市消防救援局和肇东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入职培训、管理及任用,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4.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聘用后管理
招聘录用人员由肇东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管理,承担消防宣传教育、消防隐患日常排查、火灾预防、应急疏散演练及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应急救灾、社会救助等工作任务,原则上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临时调整,安保或战备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休,连续两次未按要求执行安保或战备命令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测试辅导班或有偿代招。
(二)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三)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调整发布公告。
肇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肇东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7月11日
来源:肇东市人民政府网站
责编:齐艳伟编辑:张云普
审核:闫振刚监制:赵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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