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巨鹿县教育局
关于公开选调初、高中专任教师的
公告
为主动适应城乡学龄人口和不同学段间教师需求变化,进一步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基础教育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合理流动的若干举措》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公开选调初、高中专任教师。
一、选调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
初中、高中各学科教师。
三、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德才兼备,爱护学生,积极进取,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全县公办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具有初、高中教师资格证或暂未取得对应资格证书、但有志从事初高中教学工作的。
四、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教师,填报《2026年巨鹿县教育局公开选调初、高中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于2026年7月15日-21日,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上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4张同版近期小2寸免冠(素颜照)照片到教育局二楼201室现场报名。教育局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按照选调条件,对各类证件进行查验。如发现本人提交的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直接取消选调资格。
2.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面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现用教材。面试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4.选岗。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成绩名次依次摘牌选岗,名次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优先摘牌选岗,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名次的,则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转岗。公示期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工资关系转移等手续。暂未取得对应资格证书按照省文件要求执行“先转岗、后考证”,可先行在对应学段、学科过渡任教;待按教育部相关简化政策考取相应教师资格证后,再正式完成转岗。
五、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选调要求报考,服从选调工作统一组织,不得弄虚作假。
2.参与选调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按选调方案开展工作。
报名咨询电话:4326038(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2026年巨鹿县教育局公开选调初、高中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巨鹿县教育局
2026年7月14日
来源:人事股
编辑/一审:孙会云毕玉婷
二审:孙建广
三审:董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