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度第二批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8/18 ~ 2026/08/23

📄 公告原文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是自治区首家集妇女儿童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培训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三级甲等儿童医院,三级甲等妇产医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学生教学工作,致力于为社会培养输送高质量医疗人才。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尽快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就业政策,医院大力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充分发挥医院公益属性、增强医院服务建设、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拓展青年就业平台。我院现开展见习岗位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范围

(一)招聘计划

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5、2026届毕业生)。

2.年龄在16至24周岁的失业青年(入职前需办理失业证)。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党领导的卫生健康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自愿参加见习实践活动,服从岗位调剂;

7.接受见习单位的领导和管理,能够保障全程参加培训和见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

6.现役军人;

7.成功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的;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等职务的;正在享受其它就业补贴,如公益岗位补贴等其它不符合条件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及外省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9.曾参加过青年见习岗位的人员;

10.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

三、线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

(一)线上报名时间:2026年8月18日-8月23日。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9月1日-9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行政科研楼2楼人力资源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恒通路22号)

(三)报名:

《内蒙古自治妇幼保健院见习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内蒙古自治妇幼保健院见习岗位人员汇总表》(附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有效期内学信网学历、学籍验证报告、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下载过程详见附件4“个人参保缴费证明下载流程”。从未参保的,请上传写明“您未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或机关养老保险,无法打印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的查询最终截图)、个人投资任职信息截图(查询过程详见附件5“个人投资任职信息查询流程”)、失业证或失业登记证明、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将以上材料扫描统一打包压缩包,以“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发送邮箱nmgfyrsk@126.com,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报名人员收到医院发送的回复邮件后视为报名成功,应准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四)审核材料:

请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若资格审核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体检合格后直接录用;人数大于岗位招聘人数则需要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

1.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及地点:待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3.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进入面试区域后,所有人员各类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无明线电接收器等)全部上交。如有未上交通讯工具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中途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5.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考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招聘岗位实际计划,依据考试总成绩择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不实行等额确定,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纳入体检考察范围,并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二)体检

1.体检在医院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相关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网(网址http://www.nmgfybjy.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医院与见习人员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自签订见习协议起计算见习期限,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结束见习协议自动终止。

六、待遇和保障

见习岗位生活补贴待遇为2380元/月。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缴纳其它保险、公积金等。

见习期结束后,对见习岗位人员进行考察鉴定,出具《青年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工作能力和见习成效。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将进行递补。报考人员务必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预留电话的畅通。报考人员所填写的电话号码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人员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信息,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网站(网址http://www.nmgfybjy.org.cn//)发布,请予关注。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见习人员和在就业见习期间不能胜任见习工作岗位,解除就业见习协议,予以辞退。

(五)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八、咨询方式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政策咨询电话:0471-6691041

📱 关注「上岸公考」微信公众号

  • ✅ 考试公告第一时间推送
  • ✅ 各类学习资料免费领
  • ✅ 行测申论备考助攻
上岸公考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