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全市计划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664人,具体详见《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详见公告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30日至200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30日至200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82年3月30日至200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七)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并取得与《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提供学历、学位(报考有学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可参加报名考试,网上报名须提交学籍证明原件材料。在面试资格审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取得,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原件材料;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取得,可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学科为二级甲等,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已通过教师资格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合格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参加报名考试,但须提交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学科为二级甲等,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提供,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6年3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涉及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详见公告附件2)。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6.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按规定有且目前仍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按规定不得聘用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3月,职称(职业)资格、处罚期限、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3月30日。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面试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在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疑问时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和河池教育局网站(http://jyj.hechi.gov.cn)查阅《岗位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8:00至4月3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池教育局网站(http://jyj.hechi.gov.cn)“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目前报名系统暂未开放)。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特别是涉及学历、专业、学习工作经历、联系方式、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情况等信息),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完全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学科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内的,须将本人专业核心课程传真或送达资格审查单位,征得同意后,再进行报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可能出现拥堵占线,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请直接与《岗位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三)网上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6年3月30日8:00至4月7日18:00。
2.审查方式。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依照招聘公告和《岗位表》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不需寄送纸质报考材料。
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区)级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级教育局联合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3.查询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不定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及时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2026年3月30日8:00至4月3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6年4月3日18:00以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特别提示。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四)网上交费
交费时间:2026年3月30日8:00至4月7日22:00。
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笔试考试两个科目,报考人员需交费100元。通过资格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交费成功后放弃参加笔试的不退回考试费。
《岗位表》中“考试方式”一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报考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并需交笔试考试费;“考试方式”一栏为“直接面试”的岗位,报考人员无需参加笔试,无需交笔试考试费。
(五)开考比例
市直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且已交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县级及以下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且已交费的人数未达1:3比例,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免笔试的岗位,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进行面试。
招聘岗位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六)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改报岗位时间:2026年4月10日8:00至12: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10日8:00至18:00。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以进行网上改报,网上改报无需重新交费;报考人员如由免笔试岗位改报笔试岗位需网上补交笔试考试费。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考人员,按规定退回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已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不因本环节再调整招聘人数。
改报岗位网上交费时间:2026年4月10日8:00至22:00。
(七)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6年4月20日起。
已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河池教育局网站(http://jyj.hechi.gov.cn)“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八)退费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报名结束一个月内原路退还考试费:⑴因报考岗位取消未改报其他岗位的;⑵改报其他岗位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⑶报考笔试岗位缴费后改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方式
1.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
2.考试方式。公共科目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笔试时间、地点和分值
时间: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
09︰00-10︰3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30-12︰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分值:《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的分值各100分。
(三)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
(四)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1.笔试成绩查询。2026年5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以报名系统为准。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河池市教育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2.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教育局会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未达笔试合格分数线或有任一笔试科目缺考、违纪情形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七、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参加笔试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笔试后合格人员再减少的及笔试后岗位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河池市教育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免笔试入围面试人选确定。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并经招聘单位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核
河池市教育局会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发布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由各招聘单位通知面试入围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的《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2.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3.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由招聘单位按程序逐级上报河池市教育局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单位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资格审查单位的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6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河池市教育局在河池人才网发布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具体时间由河池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五)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已提供报名申请材料原件的,面试资格复审时不需重复提供)。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或《报名登记表》填写虚假信息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逐级上报河池市教育局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复审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六)实施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西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要求规范组织实施,主要测试与岗位有关的综合素质,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1.面试由河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其中,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7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4.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5.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
6.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及父母情况透露给考官。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扣减3分;透露父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等信息,扣减5分。
7.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2026年6月下旬或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七)综合成绩
免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二)体检
体检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纪违法及失信行为的,如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和聘用
(一)河池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经公示存在异议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自动放弃聘用或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四)招聘单位须与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
十、纪律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教育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相关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联系方式: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表》;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河池市教育局0778-2109325。
附件1.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xlsx
附件3.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指南.docx
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