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盟委编办下达的公开招聘用额,现对正蓝旗乌兰牧骑2026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正蓝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5名(事业编制),其中:女舞蹈演员1名,男舞蹈演员1名,马头琴演员2名(男女不限),男高音四胡演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五官端正,体型匀称,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其中:
(1)舞蹈演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2000年4月13日(不含)至2008年4月13日(含)期间出生的;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舞蹈相关专业毕业;女舞蹈演员岗位要求净身高163cm及以上,男舞蹈演员岗位要求净身高175cm及以上;要求具备舞蹈技能、舞台艺术素养和表演能力;除主业外,必须掌握其他艺术门类技能1项,包括演唱、乐器演奏、节目主持、戏剧表演等,达到“一专多能”。
(2)马头琴演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3日(不含)至2008年4月13日(含)期间出生的;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艺术类相关专业毕业;对净身高不作要求;要求具备马头琴演奏技能,舞台艺术素养和表演能力;除主业外,必须掌握其他艺术门类技能1项,包括演唱、多种乐器演奏、舞蹈、呼麦、节目主持等,除应聘岗位要求的器乐以外,还可以选择另一种器乐作为“一专多能”项目,达到“一专多能”。
(3)男高音四胡演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3日(不含)至2008年4月13日(含)期间出生的;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艺术类相关专业毕业;对净身高不作要求;要求具备高音四胡演奏技能,舞台艺术素养和表演能力;除主业外,必须掌握其他艺术门类技能1项,包括演唱、多种乐器演奏、舞蹈、呼麦、节目主持等,除应聘岗位要求的器乐以外,还可以选择另一种器乐作为“一专多能”项目,达到“一专多能”。
2026年度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应聘人员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4月13日(不含)之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全日制在校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4月13日—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址:正蓝旗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楼二楼201室,联系电话:0479-4222335,13868479246,18667709991。
4.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
(2)《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2);
(3)本人近期正面一寸白底免冠彩照4张;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薄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市户籍注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原籍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及签有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一份;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聘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在填写学习经历一栏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在填写工作经历一栏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业经历,起止年月,待业。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资格审查通过即报名成功。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及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试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划定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一专多能”测试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一专多能”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专业技能测试满分80分。
①舞蹈演员岗位测试内容为:基本功技术技巧展示2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蒙古舞作品展示60分,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②马头琴演员岗位测试内容为:马头琴独奏曲一首40分,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视唱练耳2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视奏曲目2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③高音四胡演员岗位测试内容为:高音四胡独奏曲一首40分,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视唱练耳2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视奏曲目2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2)“一专多能”测试满分20分。
按照报名时填报的“一专多能”项目进行展示,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须达到基本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测试分数。
3.考试所需音乐伴奏、表演服装、乐器、道具等由应聘人员自备。
4.考试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考试当天,抽签确定应聘人员考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应聘人员顺序号。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场后应聘人员只能报顺序号不能报姓名等个人信息。
6.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正蓝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lq.gov.cn/上公布。
7.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对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体检
1.从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出现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并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按照上述标准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对考试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加试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时,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人事档案、核实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情况。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期限内配合考察组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1.将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正蓝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lq.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以红头文件形式发布,公示内容应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岗位、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拟聘用岗位,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受理部门等。
2.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限期反馈调查结果。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2)在招聘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5.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7.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在招聘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七)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2.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行为,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3.应聘人员要诚信应聘,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对失信和违纪违规应聘人员记入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购买相关招聘考试用书、参加辅导培训班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479-4222335
监督电话:0479-4222440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正蓝旗乌兰牧骑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