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一、公司简介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证监会备案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履行国有出资人职责的国有金融企业,注册资本2.38亿元,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以培育中小微企业成长,促进要素流通,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为核心职能,主要业务包括拟上市企业培育孵化、股权等权益登记托管、地方金融企业资产交易等。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四)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4人,其中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服务部副总经理1人,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专业人员3人。具体计划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社会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任职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应聘人员任职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岗位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要求。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有意长期在公司发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思维活跃,具有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乐观进取、善于沟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近亲属回避的相关规定。
8.岗位所需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4.在职期间受到原单位及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6.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招聘的。
五、招聘程序及组织形式
本次招聘工作以社会招聘方式开展,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报名信息在“蒙速招”网站(https://www.nmgmsz.com/)发布,后续相关公告信息均在“蒙速招”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
(二)报名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蒙速招”官网,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社会招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http://ks.nmgmsz.com/exam/2768),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一致。应聘人员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审核后将无法修改,因应聘人员自己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9:00—2026年4月14日17:00
3.提交材料:应聘人员需下载附件2《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社会招聘应聘报名登记表》,填写提交后还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成果、项目成果、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签字版的附件3《个人诚信承诺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相关岗位经历工作证明(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写明工作年限和相关岗位等)等扫描件。
4.其他事宜: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附件3《个人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考人员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5.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填写要求:须按时间顺序如实填写,不得中断或遗漏;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起始,工作经历须明确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岗位职务及主要工作内容;所有经历须与提交的证明材料一致。
6.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中、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第二步:网上资格审核
1.报名期间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与完整性及是否符合招聘要求。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审核比例不低于1:3,如报名或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
3.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4月8日9:00—2026年4月15日15:00
第三步: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待确定具体时间后另行公告。
2.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满分10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报名人员必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社保卡(四者任选其一的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网站自助查询。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5:1的,全部进入面试;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1.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按照缺考处理。
面试地点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统一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及中途提前退场的,按零分处理。
4.计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取平均分,现场公布成绩。
5.应聘者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列入考察对象。
6.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进入面试区域后,所有人员各类通信工具(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无线电接收器等)全部上交。如有未上交通信工具的报名人员,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7.面试中途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名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自助查询,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入选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加试后,按照1:1确定体检人员。
出现空缺名额或体检不合格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取消应聘资格的,根据总成绩进行等额递补。
拟聘人选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且只复检一次。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采取适当方式对应聘人选进行考察,包括但不限于背景调查、个人基本信息审查、个人征信情况、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业绩等,全面了解应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是否符合岗位回避要求等情况。
考察对象有任一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且查有实据的,不得将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依次对该岗位进行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司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情况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履行聘用程序;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管理及退出
1.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公司制度执行,试用期不合格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1)因严重违纪违法、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追究相关责任的。
(2)个人对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
(3)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4)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试用发现或试用考核结果不适宜聘任的情形。
(5)公司认定不适宜继续聘任的其他情形。
2.设置递补机制。本次招聘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自动进入公司外部人才储备库中,自发布考试总成绩公告起1年内如出现人员空缺时,根据实际用人需求可从外部人才储备库中依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信息,将在“蒙速招”官网发布,请予关注。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各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人员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五)本简章由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咨询监督及技术支持电话
1.咨询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471-5615401
2.监督电话:0471-3969195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招聘公告内容进行解释,公告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报名及电话咨询工作于清明节假期后开始。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社会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社会招聘应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个人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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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