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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2026年卫生健康局所属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07 08:30 ~ 2026/04/08 18:00

📄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公开选调清水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单位工作人员24名(其中:参公人员1名、事业干部23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共涉及4个单位5个岗位,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清水县2026年卫生健康局所属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选调对象

1.清水县计划生育协会1个岗位,仅限清水县所辖县直部门(单位)、乡镇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科级领导干部除外)。

2.清水县卫生健康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清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清水县永清镇卫生院3个单位的4个岗位,仅限清水县医疗卫生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干部。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以后出生),其中永清镇卫生院岗位年龄可放宽至男55周岁及以下(1970年4月以后出生),女50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以后出生),具体要求以岗位列表为准;

3.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服务期,事业干部参加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曾是项目人员的服务期满且正式聘用后工作满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3月31日;

4.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5.符合拟选调岗位专业要求,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调入现工作单位不满3年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3月31日);

8.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尚未查清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职位;

10.未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审查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至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清水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根据公开选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经本单位党委(党组)、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初审同意并签注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由本人携带《清水县2026年卫生健康局所属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近期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2026年4月7日至4月9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及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通知领取准考证。本次公开选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限专业的岗位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限制专业的岗位主要测试应试者医疗卫生类综合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若录取名额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将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应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试题按照各岗位专业要求,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分AB卷,由笔试第一考场的1号考生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其中一套作为此次笔试试题。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四)考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健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政情况。同步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对考察不合格或考察过程中发现存在影响选调问题的人员,取消其本次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者,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对通过体检的拟选调对象,采取适当方式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举报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审批和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且无影响选调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发布的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公开选调工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阅卷工作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负责。

4.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工作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中共清水县委组织部0938-7155259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8-4957324

监督电话:中共清水县纪委监委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938-7196436

中共清水县委组织部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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