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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马鞍山市纤维检验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10 08:00 ~ 2026/04/17 17:00

📄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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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马鞍山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马机编办〔2019〕66号)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因工作需要,马鞍山市纤维检验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检验员1名。详见附件《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规定的岗位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相关技能等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8:00至2026年4月17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登录马鞍山市科创和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按操作流程报名。

报名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提供岗位条件中涉及相关证明材料。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按要求上传。

3.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若发现报考人员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群公布。

3.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将收到短信,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相关信息,按要求加入招聘群,(“职位+姓名”格式实名进群)。请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10人(含)的,该岗位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人员的筛选,最终结果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招聘群公告。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

(4)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招聘群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按照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人数10: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

(4)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计算得分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通用标准序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2.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信用状况等方面表现。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在招聘群中通知。

4.体检工作由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纤维检验所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市相关部门备案,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马鞍山市纤维检验所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用工形式和聘用期限

聘用人员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五、相关政策和待遇

根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由招聘岗位所在用工单位负责新录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予以解聘。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一经聘用,工资待遇等按照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的相关文件执行。

六、有关事项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纤维检验所和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招聘群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及时查询。

报名咨询:0555-2486411(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举报:0555-8221076(市纤维检验所)

(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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